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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9-26 公开日期 2018-09-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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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6


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验,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四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湘国土资规〔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减少办事环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进一扇门、交一套材料、一次性缴费、领一次证(提供邮寄服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设置统一受理窗口(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国土资源、房产、税务部门调整工作流程、完善窗口设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纳税申报所需全部材料;设置房产局不动产登记服务厅;设置税务办税服务厅;平行设置国土窗口;设置证书发放业务窗口,发放证书证明;同时设置配套服务区窗口,提供咨询引导、权籍调查、信息查询、打印复印,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添置办事公开栏、自助查询机等设备。

(二)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市房产局、税务局分别提供申请材料清单(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业务类型)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列出“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清单(完成时限:2018年9月25日)。

2、不动产登记机构印制并发布“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清单(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三)实行并行办理(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不动产登记机构前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根据办理需要将资料分类推送给房产、税务部门;房产、税务部门办理完后,将办理结果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建成前,采取人工递送的方式推送,统一平台建成后,直接在平台上推送,纸质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建档。

(四)明确业务办理时限(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房产部门在2个完整工作日内、税务部门在1个完整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审核并将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7个完整工作日内完成登簿发证(不含实地查看、调查,公示期限)。

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办理事项,制定统一的办理期限标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和承诺。

(五)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税务局等单位应依法依规调整、优化、设置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不得增设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依据的审批、备案等前置环节。

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后,对于不涉及相关部门审核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直接办理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对于需要缴纳有关税费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税费,申请人缴纳税费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对于商品房预售、政策性住房上市,市房产局完成预售合同备案或进行相应审核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优化的流程分别办理相关事务。不动产登记主要业务流程详见附件。

(六)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实现市房产局现有的房产商品房预售备案系统、房产一体化登记、档案管理、测绘管理系统,税务局的税费征缴系统和国土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国土资源、房产、税务等部门单位间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

(七)资料数据移交、建成统一平台(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1、市房产局将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数据库、面积计算表、房产登记系统已完成的归档数据以及统一平台建设其它所需资料数据全部交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局、税务局等单位共同商议,制定统一平台对接方案。根据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的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税费缴纳流程,归并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税费缴纳、证书出具以及数据整理归档等环节,加快建成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单位共享共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八)“最多跑一次”试运行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

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配合,试运行“最多跑一次”流程,针对存在问题的流程、节点进行调整优化完善。

(九)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逐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机构,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机构”和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开放业务终端(受理仅限已领取过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登记)。升级现有微信公众号网上受理功能,群众在办理登记之前,将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拍照上传,登记部门据此进行申请资料审理、并约定进行现场原件资料验核,确保登记申请一次办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

1、成立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推进会。

3、制定“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实施阶段。

1、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

2、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实行并行办理。

3、实现各个部门单位系统对接、信息共享。

4、移交资料数据,建设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5、“最多跑一次”试运行。

6、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三)督促检查阶段。

1、开展日常指导检查。

2、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市房产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资料数据移交、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市税务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项经费的落实。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窗口设置和窗口配套设施及其它相关工作。

(七)市委编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八)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仇正勇同志任组长,蒋建武、傅风波、符文、柳振宇、阳舟、易立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汨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将改革工作中的窗口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快历史成果移交和历史数据整理整合,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交换统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窗口软硬件设施,提高登记准确率与速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建立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建立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不动产登记主要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