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81/2017-690915 发布机构 汩罗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10 公开日期 2017-03-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审批建设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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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办发〔2017〕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审批建设流程,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1月以后新建、拆建、迁建加油站(含已批未建加油站),须由市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其建设用地,采取土地与项目捆绑形式,按公开招拍挂程序实施。严禁少批多建行为,严厉打击私下买卖油站用地行为。

二、加油站审批建设按以下流程执行:

1.市商务粮食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每年9月按照全市成品油加油站新建规划,结合城市及公路建设现状和下年度新建项目可落地情况,提出下年度的建设规划,并报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审定后的建设规划,每年3月前调整落实好当年油站建设规划用地土地利用计划,确保新建加油站年度计划的落实。

3.市土地储备中心联合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审定后的油站建设年度计划于每年3月份前与属地镇、村落实好土地收储工作。

4.市商务粮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准备资料,配合协助国土资源局对所收储的土地办理油站用地报批工作,确保新建加油站用地落实。

5.加油站用地报批入库后,根据供地计划,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组织油站建设用地出让。市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参考评估报告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状况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参加底价会。

6.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公开竞拍结果,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7.市商务粮食局凭《不动产登记证》和规划设计文件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单位办理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

8.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协助获得新建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办理相关油站建设手续,或相关职能部门凭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确认文件为竞得油站用地的法人办理相关的油站建设审批手续。

三、新建加油站土地挂牌起始价根据交通区位情况,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两倍的原则,由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会商确定,改扩建加油站新增建设用地以市场评估价作为挂牌起始价;迁建加油站交通区位没有明显变化的,以市场评估价作为挂牌起始价,有明显变化的,挂牌起始价按照新建加油站供地价格确定方式执行。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油站用地规划控制,配合市商务粮食局做好辖区内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规划批文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规范流程落地,推进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化解。

五、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加油站项目建设的载体单位,各镇负责代载体单位做好油站的建设用地的征拆工作,负责油站建设过程中的纠纷协调。加油站土地的溢价收入部分,按照分段累进提取一定工作经费给项目所在镇政府,500万元以下提取20%,500-1000万元提取15%,1000万元以上提取10%;提取5%给市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工作经费。

六、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尽快制定成品油行业退出相关制度,对已经营业的加油站切实加强监管。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