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84/2022-1944386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26 公开日期 2022-05-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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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学校、市直各学校:

2022年,我省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为做好我市今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99号)。

二、招生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三、招生政策

(一)培养目标

1.本科层次各类型小学教师:为县以下乡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牢固、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小学教师。

2.专科层次各类型小学教师: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小学语文、数学等多门课程教学的教师。

3.专科层次各类型幼儿园教师: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学前教育理论,具有较强学前教育实践技能和一定研究能力,在学前儿童语言、科学、音乐、美术教育等方面具有专长的教师。

(二)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2.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主要由省内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三)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2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权利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3.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汨罗市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义务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2.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3.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履约情况的组织管理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2022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四、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我市2022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共6个类型56个计划数,其中省级计划20人、市州计划36人。各类型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培养学校等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见附件1。

六、招生录取程序

招生录取程序共11个环节(详见附件2),分别是:1.公布招生政策。2.个人自愿报名。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5.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6.计算考生总成绩。7.体检。8.签订协议。9.预录取。10.录取。11.入学。

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以及报考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的扶贫手册(须市扶贫办盖章)等相关纸质资料的上交时间为6月22日(星期三),其中:江南片(含正则学校、芙蓉学校、博雅学校、彩虹学校)为6月22日上午,江北片(含罗城学校、体校、归义中学、城北中学、春雷学校)为6月22日下午;毕业学校推荐意见栏须由校长本人填写,加盖学校公章。无报名考生的学校,应出具相关证明(A4纸打印,校长本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在岳阳其他县市区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于6月22日下午5:30前,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报名登记表,到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股809室报名。

初选入围考生,须依程序、按规定参加体检,且不得单方面要求放弃就读公费师范生;否则,其失信记录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取消我市普高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汨罗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楚军同志任组长,张霞光同志任副组长,钟小平、冯丁伟、黄文德、苏伟、龙志军等同志任成员,负责统筹和领导全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师教育股(809室),吴旅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众欢、丰林松、龙志辉、许瑞忠、汤建明、江华、吴阳、刘地维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

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是认真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汨罗政务网、微汨罗、汨罗时刻、网信汨罗等媒体面向全市广泛宣传。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通过家长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平台和载体,面向全体毕业生及其家长深入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政策(包括招生依据、原则、招生录取程序、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招生计划(包括计划种类、类型、专业、计划数及对象与条件等)、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确保毕业年级教师和学生及其家长人人知情,真正入耳、入目、入心、入脑。

3.加强工作协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沟通衔接,并向各有关学校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好工作节奏,按要求转发有关通知和提交相关材料,不推诿、不拖沓,确保有关信息能快捷地实现双向互通,确保全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按部就班进行。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我市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做好录取控制分数线(等地)的确定、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4.加强契约管理。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市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切实做好取得培养资格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有关工作,使协议各方都清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能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5.加强纪律约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试点,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面试、预录取、录取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里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为此,各学校要认真把好“初审推荐关”;招生办公室要切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好“审核关”、“体检考生名单确定关”和“协议签订关”。各位考生及家长应当严肃、稳妥地处理好就读普高与公费定向师范生之间的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违规招生。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等情况一览表

2.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3.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4.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

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等情况一览表

招生

类型

培养模式

招生计划

培养

学校

招生

对象

招生条件

服务

年限

招生

依据

方式

学制

计划种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合计

1.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四分段培养。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层次幼儿教育保育专业学籍。毕业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

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

录取

分数线的,经

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后升

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成

绩未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

职业。

6年

省级普通计划

汉语言文学

4

1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具有汨罗户籍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年龄。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成绩。除扶贫专项计划外,报考省级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在全市2000名以内(含2000名);报考市州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在全市2300名以内(含2300名);报考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适当放宽。                   

3.身体。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思想。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乡村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按协议的约定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乡村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学校(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在乡村幼儿园)任教不少于规定的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5.其他条件。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6年

《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    99号)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英语

2

小学教育(全科型)

1

小学教育(全科型)

4

长沙师范学院

2. 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扶贫)

小学教育

2

2

长沙师范学院

3.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

小学教育

3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附件1(续表)

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等情况一览表

招生

类型

培养模式

招生计划

培养

学校

招生

对象

招生条件

服务

年限

招生

依据

方式

学制

计划种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合计

4.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扶贫)

五年一贯制专科

5年

市州计划

小学教育(全科)

4

4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具有汨罗户籍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年龄。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成绩。除扶贫专项计划外,报考省级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在全市2000名以内(含2000名);报考市州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在全市2300名以内(含2300名);报考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适当放宽。                   

3.身体。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思想。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乡村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按协议的约定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乡村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学校(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在乡村幼儿园)任教不少于规定的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5.其他条件。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6年

《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    99号)

5.专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

2

2

6.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

30

30

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长沙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全科型),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扶贫)类别的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小学教育,招生计划均大于3,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按照“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的政策,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

附件2

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汨罗市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利用宣传窗、横幅、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文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岳阳的中考结束后,汨罗市教体局根据我市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填写《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于621日前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由学校审核、汇总报汨罗市教体局;在岳阳其他县市区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于622日下午5:30前,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到汨罗市教体局教师教育股809室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本文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①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最多填报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4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只能填报该培养学校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⑶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异地就读考生由汨罗市教体局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上报汨罗市教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汨罗市教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汨罗市教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岳阳市教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

审核。汨罗市教体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⑵报送考生信息。汨罗市教体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0),并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5.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岳阳市教体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15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⑴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考生总成绩,由汨罗市教体局在岳阳市教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2022年汨罗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7.体检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英语、小学教育(全科型)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这两个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这两个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这两个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这两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这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长沙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全科型)招生来源计划数>3,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上述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上述三个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上述三个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上述三个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上述三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2)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依据我市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3)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依据我市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Ⅱ体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汨罗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汨罗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汨罗市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汨罗市教体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汨罗市教体局将《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附件22、《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报名登记表》、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9.预录取

市州教育(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汇总各县市区的《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2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填写《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三)(附件23-25、《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附件26,于7月14-15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10.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附件27)。培养学校应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11.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附件28),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附件3

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身 份

证 号

 

户籍所在地

县   乡(镇)

全 国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身 高

     cm

毕业学校

 

爱好

特长

 

担任

职务

 

家庭地址

 

联系

电话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邮寄

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主要成员

姓 名

称谓

政治

面貌

职 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中考

成绩

总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道德与法治

历史

生物

地理

体育

加分后的

总成绩

备注

 

 

 

 

 

 

 

 

 

 

 

 

 

报考

志愿

项目计划来源

 

培养类型

 

培养层次

 

培养学校

 

挂靠学校

汨罗市培养计划无挂靠学校,不填

直 接 志 愿

服 从 志 愿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在校获奖

 

情  况

 

毕业学校

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考 生

总成绩

 

体检

结论

 

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市州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挂靠学校

录取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培养学校

录取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审核备案

意  见

    

 

 

       (公章)

                  年  月  

备 注

 

注:1.本表双面印制。2.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3.培养类型:请在“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专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中选择一类。4.培养层次:即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本科层次”或“专科层次”。5.培养学校:即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招生学校,且限填一所。


附件4

汨罗市2022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初中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乡镇

市内学籍号

招生类型(填全称)

直接志愿

服从志愿

培养学校

学生或家长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结论

备注

 

 

 

 

 

 

 

 

 

 

 

 

 

 

 

 

 

 

 

 

 

 

 

 

 

 

 

 

 

 

 

 

 

 

 

 

 

 

 

 

 

 

 

 

 

 

 

 

填表说明

1.此表请用EXCEL格式,请在表格中据实填写相应内容(请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谢谢配合),不漏填,不错填。表格行数不够时可以添加,但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2.招生类型请填写全称,如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等,按招生类型、专业排列;只填报一个志愿时,请填写在直接志愿栏内。

3.此表纸质档请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时交教师教育股;电子稿连同考生报名登记表6月22日下午5:30前发至237522247@qq.com邮箱,逾期未报,不予受理,后果自负,追责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