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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6-03-23 公开日期 2016-03-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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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总支(支部):

    为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工信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全面落实“两种责任”。坚持局党委统一领导,并切实担负起工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委承担起监督责任。

    二、进行责任分解。根据《2016年负责干部分工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汨工信发[2016]1号)文件,对党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如下:

    郑  智:负责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何艳辉:负责机关财务、政工、人事、劳动、青年、办公室、墙改散装水泥办、工业职校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辉:对负责招商引资、投资规划、电力资源、节能工作、项目争取、循环经济、碳素行业协会和冶金机械厂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周稳根: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小康社会建设、乡镇企业办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环保减排、产业规划、“退二进三”、“一号工程”推进和砂轮厂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李正海:负责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服务、安全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民调、综合治理、防汛救灾和金湘磁材厂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兰永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落实、参与全局 “三重一大”的监督工作、党务、机关作风建设和宇航棉厂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向  勇:负责联合工会、机关工会、宣传、计生、帮困、双联、统战、老干、文明创建裕丰公司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曹建国:负责企业改制、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城乡综合整治、中心工作、房改宏达铝材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徐西平:负责信息化推进、电子通信产业、企业帮扶和水泵厂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人的事,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线上负责人的责任。

    四、成立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郑  智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艳辉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兰永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彭  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稳根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正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向  勇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曹建国 党委委员

            徐西平 党委委员

            匡伟科 监察室主任

余得水 办公室副主任            

            余得水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中共汨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