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5-636976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5-2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规定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服务工作运行

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

1、责任单位:大义律师事务所

2、责 任 人:直接经办案件的律师

3、服务工作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33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期间,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34条:案件被侦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相关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第35条: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法院调取和收集相关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36条:辩论和辩护权利受法律保障;

第37条: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4、工作责任范围:

①依据案情的客观实际,承担本应该属于律师完成的工作职责;

②依据律师与当事人签订的代理协议,向当事人承担协议中所规定的民事责任;

③如有违背《律师法》中所规定的各种禁止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办理程序和时限:

①程序:依据工作流程图所标定的程序依次进行。

②时限:A:民事案件:从签定委托代理书开始,随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终止而终止;

B:刑事案件:从签定委托代理书开始,随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各项法定程序终止而终止;

C:非诉讼案件:从签定委托代理书开始,随委托事项的完成而终止。

6、工作流程:

7、服务工作风险表现形式:

①案情事实不清

②证据遗漏

③引用证据错误

④引用法律不当

⑤败诉

8、防范措施:

①诉讼前、庭审中,将案情事实调查清楚。

②调取与案情有直接关系的有价值证据。

③思考和引用使案情得到公正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9、制定律师所工作责任预防保障制度:

大义律师事务所,为使律师的工作权力得到正确、有效运行,避免律师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现象,避免律师事务所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避免当事人给律师事务所带来无理纠缠,经本所全体律师讨论通过,并报汨罗市司法局党组备案,特制定如下权力运行预防保障制度:

1、律师所采取专人统一收案,具体分配案件制度,以避免律师办黑案、办人情案的状况;

2、公开国家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以避免办案律师随意抬高收费数额或降低、减免收费数额;

3、与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书,注明代理事项,以避免律师收案不办案或当事人上门纠缠,要求完成不属律师完成的其他事项;

4、除收取正当合法的代理费用外,禁止律师另行向当事人收取其他款项、物品,或者参与当事人出资的其他消费活动;

5、严禁律师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8条、第39条、第40条所规定的各项禁止行为。

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工作运行

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

1、责任单位:汨罗市法律援助中心

责 任 人:直接经办案件的律师

2、服务工作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33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期间,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34条:案件从被侦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卷材料;

第35条: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收集相关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36条:辩论和辩护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37条:法庭上的辩论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3、工作责任范围:

①依据案情的客观实际,承担本应该属于律师完成的工作职责;

②依据律师与当事人或与当事人的监护人所签定委托代理协议,向当事人承担协议中所规定的民事责任;

③如有违背《律师法》中所规定的各种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办理程序和时限:

①程序:依工作流程图所标定的程序。

②时限:A:民事案件:从  通过法律援助开始,随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终止而终止;

B:刑事案件:从签定委托代理书或接到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开始,随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各项司法程序结束而终止;

C:非诉讼案件不进行法律援助。

5、工作流程:

6、服务工作风险表现形式:

①案情事实不清

②证据遗漏

③引用证据错误

④引用法律不当

⑤败诉

7、防范措施:

①诉讼前、庭审中,将案情事实调查清楚;

②调取与案情有直接关系的有价值证据;

③思考和引用使案情得到公正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汨罗市公证处服务工作规定

1、责任单位:汨罗市公证处

2、责 任 人:担任某人具体事项公证的公证员

3、服务工作运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⑴合同;⑵继承;⑶委托、声明、赠与、遗嘱;⑷财产分割;

⑸招标、投标、拍卖;⑹婚姻、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⑺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犯罪记录;

⑻公司章程;⑼保全证据;

⑽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副本、影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⑾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4、工作责任范围:

①依《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承担工作责任;

②依《公证法》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5、办理程序和时限:

①程序:依工作流程图标定的程序进行公证;

②时限: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则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工作流程:

7、风险表现形式:

①公证员没理解申请人的真实意图;

②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虚假;

③必要的证据不完备;

④最终的公证文书与真实的客观事实相矛盾。

8、风险防范措施:

①将申请公证事项的申请人的具体申请要求登记在册,并由本人签名盖章;

②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③与提供证言的证明人亲自面见;

④对可疑证据不予采用;

⑤对实物的证明进行实地调查。

汨罗市罗城法律服务所服务工作运行

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

1、责任单位:汨罗市罗城法律服务所

2、责 任 人:直接经办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3、服务工作运行法律依据:

①《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

第3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受法律保护;

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第17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本身有关的证据材料。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50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法庭辩论、请求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4、工作责任范围:

①搜集调查证据;

②书写诉讼文书;

③出庭辩论;

④申请执行;

⑤代理协议中所确定的其他事项。

5、办理程序和时限:

①办案程序:办案程序依工作流程图所标定的程序进行。

②时限:A:诉讼事项:从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开始,至审判机关下达判决书为止。

B:非诉讼事项:从签定委托协议书开始,至委托事项终结为止。

6、工作流程:

7、风险表示形式:

①案情事实不清

②引用证据不准

③案情证据遗漏

④引用法律错误

⑤败诉

8、风险防范措施:

①办案人员将案情核实清楚;

②办案人员将证据调取齐全;

③办案人员将适用法律引用正确;

④对可能败诉的风险向当事人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