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5-636977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5-2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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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我局主动作为,开拓创新,致力于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改进工作作风为契机,重点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新机制,全面形成“大调解”格局

    一是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各基层司法年度目标量化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二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场)”三是对排查出得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到位;对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心理疏导,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通过领导包案、发交办函、限期办结等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坚持化解一批纠纷结案。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矛盾纠纷情况,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乡里每月一次市局每两月一次的排查和报告制度。20148月份组织对全市31个司法所的工作进行了督查,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见下发了书面通报。在各种节庆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做到了纠纷及时报,没有纠纷保平安。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掌握并提前介入,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五是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调处工作相结合,今年1-9月份,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场次400多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5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5%六是根据省厅、岳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我们对各乡镇上报的重点疑难纠纷进行法律上指导,对突出纠纷进行督办,特殊案件组织调解,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我局基层股参与指导的8起,交办的3起。红花乡砖厂去年贵州一位打工人员的小孩子4岁不慎落入厂内水塘被淹死,红花乡去年组织调处达成了一次性赔偿9万元协议,但一直至今年,还有4.5万元未兑现,贵州省打工人员邹品文等多次组织亲属到市里集访,到司法局上访,我基层股了解情况后,及时督办干预,并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从法律教育入手,合情合理,使砖厂兑现了余下4.5万元。使贵州多位打工人员及时回省,彻底平息了矛盾。2014824日,汨罗市三江村一名60多岁的老人岳阳市二医院治病死亡,其家属及亲友100多人抬尸体返回医院闹事。我局得到乡政府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医院联合岳阳市医患调处中心一天之内达成医院补偿2万元免除未交的医药费的方案,及时平息纠纷。今年还联合国土局新建成了汨罗市土地权属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挂牌,成立了领导小组,正式开展了专项调解工作。原种场建立了“五老”调解小组,业务调解本地纠纷;黄柏镇规定先由村级调委会和包村干部先行调解2次后,才能把纠纷上交司法所。七是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办案费财政预算落实到位。

在此基础上摸好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人员底子,为司法体制改革和我市收编工作做好准备。4-5月份,我们对全市31个乡镇场司法所全体在岗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以司法所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名核实,到市编委进行核查等方式和程序全面摸清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情况。全市29个乡镇政法编,30个机关政法编,共计59人。司法所全体在岗工作人员81名,实有事业编制116个。对所有工作人员的编制身份情况,工作年限及文凭,收编愿望等进行了全面登记造册存档。摸清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底子,为下一步我市司法行政收编工作做好了准备。

    二、严格执法,规范特殊人群管理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共累计接收入矫对象874人,累计解除矫正并转为帮教对象440人。2014年,共接管社区矫正对象226人,解矫210人。现在在矫的434人,其中男性362人占83%,女性72名占17%;管制14人占3%,假释51人占13%,缓刑363人占83%,暂予监外执行6人占1%。今年共接受安置帮教对象259人,其中重点帮教26人,一般帮教对象233人,现累计在册安置帮教对象655人。今年重点帮教人员接回率 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80%。刑满释放的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2014年共办理全国各地法院、监狱委托社会调查评估案件156件,采信率100%;三年累计638件,采信率95%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今年选派6位干警从事矫正工作。一是抓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与31个乡镇场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状》,严肃各项社区矫正纪律,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操作规程;二是从规范档案文书、规范矫正流程、规范教育矫正、规范考核奖惩、规范网络平台等五个方面下大力气、真功夫,抓好基础业务建设;今年,我们受理的委托调查156件没有一例重审,监督管理没有收到一例申诉。三是通过电话督查、台账督查、定位督查、下乡督查等方式抓科学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对对象“盯得牢、管得住、躲不了、跑不掉、乱能防、犯能御”,尽量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犯罪;四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行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人性化、科学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创造性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我市重点帮教人员接回率 100%,释放的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在此基础上,为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监督,局党组负责人每人配备一台手机,专机用于联系全市400多名矫正对象,每月打两次电话,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掌握对象情况,此举受到很好的效果。

今年共两次对全市31个乡镇场进行了专项督查,矫正对象到会率达95%。进行疏导和诫勉谈话的同时,对于无故缺席的对象下达警告通知书,要求一个星期内到社区矫正股报到和接受训诫,并对不服管教和违反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对象进行了相应处罚,其中扣分的5例,下发警告通知书71份,对缺会者都限期到局矫正股接受整训教育。对部分特殊对象单独谈心,帮助树立信心,重新回归家庭,重新做人。对于桃林寺镇矫正对象吴正勇救落水儿童一事,我局迅速汇报汨罗市委、市政法委、岳阳市司法局、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汨罗市授予其“见义勇为”光荣称号,2014227日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批准给予其重大立功奖励,对于岳阳市首例重大立功矫正对象,我们积极为他申报减刑,2014624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桃林寺镇东塘村现场开庭审理,为吴正减刑7个月零3天,是湖南省首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开庭案例。

    三、创新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队伍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关键。一是坚持集中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了各级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一次和逢会议事学法相结合,组织学习了《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用人机制,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对拟任命的干部坚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三是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强化以考促学的实际作用。去年下半年,认真组织了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98.9%,及格率达97.3%,收到了以考促学的良好效果。7月下旬,按上级要求,市委法治汨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人大内司工委联合,认真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学法用法集中考试。考试委托大学法学教授命题、阅卷,邀请40名市人大代表担任监考员,并严格按照准高考标准进行。570人参考,及格率97.72%。今年全市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计划在11月底进行,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之中。

    2、扎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全市各中小学校签订了法制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力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为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9月底,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各法制副校长以班会、辩论赛、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青少年学生上好了一堂高质量的法制课。市检察院、市法院组织检察官、法官开展“校外辅导员”活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进行法制辅导。全市共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215次,法制讲座300余堂,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墙报100多期,发放法律知识小报12000余份,受教育的青少年达5万余人次。同时,组织开展 “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法制征文比赛,全市青少年活动紧密联系自身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以小故事、记述文等形式,畅谈学法用法感想、体会,我们并将其中的优秀作品推荐到岳阳司法局。

    3、扎实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以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5月份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中,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市在继续采用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办专栏等传统方式外,还充分运用了法制培训、以案释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等更具灵活性的方式方法,大张旗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活动的辐射范围,切实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4月下旬至5月中旬,由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成了两支大型宣传车队,用时一周,深入到全市31个乡镇场,深入到全市各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地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512日,由市依法治市办与政府办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民政、质监、环保、国土、林业、减灾办、信访、人防办、安监、交通等20多个部门单位在心连心、天恒超市广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受到群众欢迎;市普法讲师团组织一批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熟悉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在全市进行了巡回讲课;国土局采取了飞字幕的形式,在汨罗电视台24小时不间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汨罗电视台和汨罗周刊开辟法制专栏,对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此外,各乡镇场根据自身特点采取法律赶集、广播村村响工程、现场法制宣讲咨询、设立法制宣传栏、出动宣传车、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我市共张贴标语31000余张,悬挂横幅400余条,印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近20000册、宣传资料100000多份,门板标语做到了每户1条,出动宣传车400多台次,设立街头村头咨询点70多个,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在电视台播放相关报道50多条。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我市广大农村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围绕市重点工程建设开展法律服务。麻石开采专项整治、201线建设、控建拆违、航运公司改制、工业园建设及再生行业环保整治等我市重大纠纷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我局主动请战,积极参与,每项工程均安排了一名以上联点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工程建设建言献策,当好参谋,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顺利进行。

二是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律服务。公证处着眼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不断拓宽公证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电力市场整治、住房公积金办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提供优质公证服务的同时坚持开展便民服务,注重公证职能作用,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今年共受理公证事项819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努力当好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公正。截至目前,共为全市65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已代理各类诉讼263件,为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我们扎实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活动,在全市各乡镇场看守所、残联、妇联、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形成了“市、乡(部门)”两级法律援助网络。通过开展各种法律援助活动,以及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增强了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知晓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0多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4件,已经超额完成了省市法律援助中心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①针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个别人员投诉状况,我局进行了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分别和组织相关法律工作者人员进行交流,做好队伍稳定及防范工作。②对全市24个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准入条件重新备案审查,对年度注册进行了认真审核。对9名新申请执业的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依法审核,并报送岳阳办理年度注册。对一名不符合条件的公务人员给予了暂缓注册的决定。扩大了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顺利健康发展作了良好的基础性工作。③组织对全体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为期二天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及有关规范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精神的培训,增强了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和道德素质。④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整顿公职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明确按照规定对于大义律师事务所和罗城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我局副局长石金辉同志,本人要求重新回到律师职业岗位,向市委市政府辞去了副局长职务和公务员身份。

五、争先创优,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做好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汨罗市委“下基层、听民声”、“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等活动的开展,认真扎实投入“平安汨罗”建设。今年来,我局下到弼时镇、李家塅镇、黄柏镇、沙溪镇、古培镇、友谊河社区、荣家坪社区、大路铺社区共走访群众6000余户,下到各乡镇进行展板法律知识宣传15天,编印发放《常用法律知识手册》9000册,当场调解矛盾纠纷43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6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

     二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的保障机制,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在此基础上严格加强对干部的管理。重点是做好:1、清理规范涉及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收费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严禁无项目、超标准收费行为。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3、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整顿庸、懒、散现象,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整改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4、严肃一切公务开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清理和整治“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执法为民的责任意识。健全夯实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工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批次组织全市司法所长、公证员、律师代表参加集中培训;结合每月基层工作例会,开展司法业务知识学习和大讨论活动。全力做到“一个确保,三个满意,四个显著提升”。“一个确保”即确保工作、队伍、安全不出问题;“三个满意”是让人民满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让社会满意,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让市委满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发展,引发不安定因素。“四个提升”,即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升行政监督管理水平,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六、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函待加强。由于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缺乏相关衔接和配合,没有建立完整的司法配合、协同管理等有效机制,给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基层服务等工作带来被动,导致很多工作有时不能顺利开展。

二是财政资金亏损严重。无论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机关建设资金,还是普法、法援、社区矫正工作等专项经费的保障都无法到位,导致我局财政亏损严重,入不敷出。

三是人员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财政资金亏损状态下,本局尚有12名自筹自支编制工作人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干部难于提拔重用。我局在岗四十名干部中,很多股室负责人一干数年,而职数限制又难以调整,交流也基本不可能,年轻干部要锻炼重用到某些岗位就更加困难,导致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司法工作的进展。

    七、来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向进一步发展。

  ()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一体化,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发展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确保全市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把社区矫正管理作为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汨罗建设的重要项目,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增强社区矫正效果,提高监督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把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着力加强公证执业管理,加强窗口服务文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为城市建设服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等便民利民举措,围绕扩大法律援助对象、提前介入时段、落实援助机构指派权等三个方面重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必援”,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比增10%。提高服务质量,力争来电、来信、来访记录率达100%,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准确率达95%。引导和支持律师服务全面有效地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实现律师业务的转型和升级,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年度规划,积极谋划,突出重点,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干部依法民主管理和村民依法自治水平。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千方百计把“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深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总结今年创建经验,在全面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等硬件环境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以《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为参照,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化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水平,努力改善基层工作和执法条件,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进一步深化队伍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禁令,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服务群众”的号召,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四下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