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0/2023-2068470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和其它采购实体:

  现将《汨罗市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6日

  汨罗市2020-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廉洁政府、提升财政效能,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合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岳财函〔2022〕3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开展2020-2021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暨财经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科学规范进行。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对象和范围是:采购人2020-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复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复查覆盖面不低于30%。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检查内容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及时备案,是否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需求制定是否合规、明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采购,特别是有无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规行为。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效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是否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4、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是否设定项目预付款,并及时支付预付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特别是有无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是否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履约验收,大型项目是否有国家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5、内控建设情况。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岗位管理的内控机制,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台账制度。

  6、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部门预算、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限额标准和电子卖场的交易规则和流程进行采购,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结算合同款项,是否落实促进节能环保、支持两型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否厉行节约,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采购主体责任。

  7、其他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复查相结合的方式,2022年3月开始,至2022年8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复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31日-4月12日): 采购人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照检查工作方案, 对本系统、本单位2020-202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电子卖场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自查并填报自查表格(见附件),写出自查报告 (同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市直各预算单位和其它采购实体将签章后的自查报告和表格于4月12日前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8308室),电子版报送258165016@qq.com。

  (二)重点复查阶段(4月12日-7月20日): 根据采购人自查自纠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抽取重点检查单位和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是压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单位内部风险控制,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举措,采购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购人对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对本单位开展的重点检查工作, 如实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提供合同、账簿等有关文件资料和线索,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质量。

  (三)狠抓整改,完善机制。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采购人要认真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