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7-679134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2-06 公开日期 2017-02-0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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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山地丘陵区约占国土面积的65%,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万余处,共威胁约1800万人和4000多亿元财产的安全。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着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取得重大进展、监测预警得到有效落实、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应急防治体系不断完善、综合防灾能力全面提升。

资料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6万余起,造成2008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与“十一五”期间发生地质灾害19万起,造成死亡失踪5611余人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显著降低。

但我国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高强度地震活动频繁,各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增大,据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频发态势。

这位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共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要求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实施国家重点战略,城镇化进程和脱贫攻坚的进一步加快,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意义重大。

《规划》编制思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中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体系为主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的实际,本《规划》总结评估“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部署“十三五”防治任务始终坚持以4大体系和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为主线。

中央财政在2013年支持云南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增加四川、甘肃、湖南3省开展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规划》确立了哪些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善群测群防,推进群专结合,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险情灾情等级,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承担主体责任,中央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人为工程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等责任。

三是“统筹部署,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任务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部署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任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四是“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和动态变化性特点,强化基础研究,把握其发生变化规律,促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科学防灾减灾。

《规划》确定了哪些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充分总结“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就上,基于目前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防治现状、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地质灾害防治新要求,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福祉,“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岩溶塌陷调查,全面完成全国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实现山地丘陵区市、县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覆盖,完善提升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到2020年,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4大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和基层防御能力建设。

实施调查评价,查清地质灾害发生地质背景,完善调查评价体系是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的基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区以县(市、区)为单元的1∶5万崩塌滑坡泥石流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1∶5万岩溶地面塌陷综合地质调查,全面完成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1∶5万地面沉降地裂缝综合地质调查。二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三查”。三是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示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全面完成4000个重点集镇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集镇周边20000处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

实施监测预警,强化监测队伍力量,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手段。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县4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实现山地丘陵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推广网格化管理等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监测作用,完善专业监测队伍驻守制度,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网络,开展威胁城镇、重大工程所在区域、交通干线及其他重要设施的3000处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三是健全完善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推进国土、水利、规划、建设等部门的监测网络数据共享。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通过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是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措施。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40万户140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二是部署300条特大型泥石流沟、1500处特大型及大型崩塌滑坡、2000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三是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比较严重的区域,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现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和地面沉降风险可控。

建立健全适应公共管理需求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是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的关键举措。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应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国家、地方、部门间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

地质灾害防治关键在基层,基层防灾能力建设是全面提升我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根本保障。主要工作任务为:一是大力培育地质灾害防治社会力量,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二是继续推进云南、四川、湖南、甘肃4省和其它省份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三是构建网格化、智能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技术体系,完善远程会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有效提升应急处置和服务社会能力。四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2020个山地丘陵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参加培训和应急演练2500万人次。五是充分发挥“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推进深空对地观测应用,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预测预警等研究,提升特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与应急处置专业化支撑能力。

怎么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以及地下水特征与开采状况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把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分成高、中、低三级地质灾害易发区,又根据灾害类型分为突发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缓变型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易发区。

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川东渝南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东缘、云贵高原、秦巴山地、黄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缘、东南丘陵山地、新疆伊犁、燕山等地区。高易发区面积121万平方千米,中易发区面积273万平方千米,低易发区面积318.2万平方千米。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松嫩平原、江汉平原和浙江东南沿海地区等。高易发区面积21万平方千米,中易发区面积9.1万平方千米,低易发区面积103万平方千米。

怎么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依据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考虑不同区域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如土地利用、工程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把地质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社会经济财富集中、重要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7个,总面积141.1万平方千米。

重点防治区从南到北、由西到东有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青藏高原东缘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珠江三角洲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长江三峡库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及江浙沿海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黄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缝重点防治区、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新疆西南地区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和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什么是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

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指的是湖北省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网格,通过压实乡镇政府、国土所、地勘队伍技术人员、村干部防治责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实现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确保群测群防体系发挥最大的防灾成效。

具体做法是:以乡镇负责同志为网格责任人,负责网格组织、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以乡镇国土所负责人为网格管理员,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调查、群测群防监测指导;以地勘队伍技术人员为网格协管员,负责三查部署指导、监测技术指导、工作检查、驻守咨询和信息化建设;以村支书或干部为网格专管员,负责灾害点培训演练、巡查监测和信息上报;依托信息化系统,特别是手机智能客户端,做到四位责任一体化。该体系建立了责任传导网,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边界,突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政府主体责任,压实了基层人员的责任和防灾措施,通过技术人员驻守实现了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的有效对接。

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的一种有效途径,可以看做是群测群防体系的“升级版”。我们通过调研发现湖北这一先进做法,同时目前群测群防进一步深化已具备条件,因此在《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求促进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的转变,培育新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

“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绩?

“十二五”期间,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调查评价取得重大进展。在全面完成全国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1080个县(市、区)的1∶5万详细调查和15000余处隐患点的勘查。形成了由专业队伍实施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的汛期“三查”工作机制。基本查明了全国地质灾害现状。

——监测预警得到有效落实。全国31个省(区、市)、323个市(地、州)、1880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建立了由群测群防员实施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群测群防“三查”工作制度,全国有29万多名群测群防员,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在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立专业监测站(点)近3000个,建设完善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示范基地15处。

——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1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方各级政府累计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00多亿元。全国完成4000多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有效保护了100多万人的生命安全,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20余万人搬迁避让,实现了双超百万的目标。

——应急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技术指导体系。组建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和武警黄金部队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圆满完成四川芦山地震、云南鲁甸地震、陕西山阳滑坡、深圳光明新区滑坡等重大应急任务50多起,有效避免了二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综合防灾能力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有力推动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完成全国1765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又建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774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组织培训近5万场、演练7.5万余次,参加人员2000余万人次,做到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进行过一次以上演练。

“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561起,避免人员伤亡31.6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7.4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分别增加99%、67%和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