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9-636804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1-25 公开日期 2019-01-2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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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宣传贯彻和组织落实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行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的监督管理。

(二) 组织协调城市公用事业、建筑业、建设市场、城市规划、城区环卫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维护费的支出预算,并负责审定城建设维护费报批计划。

(三) 指导规划部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具体组织城市规划区内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与审批。负责本城市区域内的城市 测绘、城市管线、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市政工程设计;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拟订和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 本城市规划区内私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制订和管理集镇、村庄规划,指导村镇建设,推动村镇建设的发展;参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 综合整治规划以及本城市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四) 负 责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订建筑业、装饰装修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执行国家标准,统一定额、 部管。行业的标准定额和有关指标;主管与监督有关建筑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招投标和公开交易、招标代理等活动;负责全市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报建管 理和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管理,审查施工、监理合同,调解合同纠纷、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制品的 行业管理,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和设计审查、资料审查、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 准,监督指导全市建设、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负责指导、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负责组织 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及全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

(五) 负责全市的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城市照明;实施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公用事业工程设施的改(扩)建,配套设施和市政府下达的新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其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城市内公用设施的竣工验收(含小区内公用设施的配套);组织与监督本城市公用事业工程设施、市容、 城区渣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审批城区道路破占、桥涵占用、停车场设置和基建土石方调配,并对以上项目实行许可证制度;负责组织本市供水、供气、 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和管理供气、供水、供热和燃气市场;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性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和城建监察,管理城市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城市防洪排洪工作。

(六) 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建制镇、乡集镇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组织特色景观旅游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市的城镇园林绿化(含城市雕塑)、义务植树、风景名胜区和“绿线”管理;负责组织本城市风景园林绿化规划的拟订和评审;负责组织本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实行“绿线”控制;负责“绿化种植设计方案”审批,办联绿化施工许可证;负责组织与管理城市风景名胜、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改(扩)建、配套建设和新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城区内树木移植、砍伐的审查报批;负责本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参与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负责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评定和验收。

(八) 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减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消纳场设施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建设。

(九) 负责全市抗震防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实施抗震规划,负责抗震加固并参与竣工验收和附式人防建设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

(十) 负责组织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的贯彻;组织建设行业重要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