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3/2017-700323 发布机构 汩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21 公开日期 2017-03-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住建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能履行到位,依据局党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安排,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现将责任分解安排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文件规定,落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分 解

 

一、局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委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一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局党委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廉政教育,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三)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制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五)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有关问题。

二、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及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局党委班子成员对我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做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陈学礼

责任范围: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党委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负责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创新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2、严格遵守和执行省“八条禁令”岳阳市“八项规定”,对班子成员遵守和落实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对违纪问题向市纪委报告。

3、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和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洁教育,讲授廉政党课。深入各支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并亲自督促、检查违法违纪工作的查处工作。年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4、落实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朱建辉

协管领导:党委委员 朱勇

责任范围:环卫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村镇股、计划股、财计股、行政审批股、工会、团委、妇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信访、招投标办、政务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内容:

协助陈学礼同志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或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对分管或联系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2、负责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有违纪问题向党委第一责任人报告。每年与分管或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月平

协管领导:党委委员 彭素辉、朱军旗、徐 煌

责任范围:建工办、城建办、设计院、监理公司、市政公司、建筑总公司、建安公司、中利公司、总工室、建筑节能办

责任内容:

协助陈学礼同志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或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对分管或联系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2、负责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有违纪问题向党委第一责任人报告。每年与分管或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

党委委员、执法局副局长 曾放龙

协管领导:党委委员 陈湘政

责任范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管大队、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法规股、安全股、武装部、民兵预备役、综治维稳股、园林处、路灯所、档案馆、风光带管理所、燃气管理所、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管理督查办。

责任内容:

协助陈学礼同志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或联系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对分管或联系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2、负责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有违纪问题向党委第一责任人报告。每年与分管或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