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汨罗市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来源: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07-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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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汨罗市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担主体的

公告

 

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50号)和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汨罗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函〔2022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10万亩(按播种面积计算)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构建12种可复制可推广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培育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主体。项目以汨罗市人民政府为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实施单位,拟扶持1-2家有机肥加工企业和10以下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的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项目承担主体

1项目承担主体推荐

除白塘镇、桃林寺镇、屈子祠镇、罗江镇、大荆镇、弼时镇保留2021年实施汨罗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他存栏5000头、年出栏牲猪10000头以上镇,由镇政府推荐0-1名项目承担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粪肥还田项目的实施。

2项目承担主体基本条件

1)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具体要求:①试点项目的服务组织有沼液运输灌车2台以上,每台沼液运输车配有污水泵;②服务组织有沼液贮存池;③服务组织有自己的试点项目核心区,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④核心区沼液贮存池不少于1000m³,⑤流转耕地面积1000亩以上。

3)从事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相关工作2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自愿接受试点市农业农村局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6)每镇不超过1家粪肥收集、运输、施用(贮存、施用)等全环节服务的第三方服务组织。

三、申报材料

1、项目承担主体推荐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7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四楼土壤肥料站

联系人:何爱民;电话:13974053322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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