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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01-05 公开日期 2017-01-0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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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和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5】2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省内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做好示范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思路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状况,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丰富农村消费、带动特色农产品进城、发展农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快速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与发展为路径,以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为手段,围绕“视窗、仓储、快递、支付、监管、培训”等环节,培育电商平台,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商服务体系、培养从业人员,实现信息流、物流、人流、资金流等的高效整合,凝聚市域跨越发展的新动力,为幸福汨罗建设打造新引擎,为国家和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积累实践经验、探索可复制模式。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等措施,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企业和网点的转型升级,改造传统商业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和信息资源,与供销、邮政、电商企业等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立和重复建设;整合物流配送资源,实现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形成独具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合力,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为杠杆,整合供销、邮政、快递公司、电商企业、移动、电信等各类要素资源,实现“五个增长”目标,形成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5%以上,实现农村日常消费商品交易额年均增长40%,特优农产品交易量2亿元的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上升至40%,农村再生资源通过电子商务的回收量占总回收量的40%,端午源等旅游文化消费网上交易额增长50%。

新增就业人员2万人,新增税收1亿元。

(一)农村电子商务体制机制明显完善。形成市级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土地、收费、金融、人才培育等扶持政策体系。形成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力量、电商企业三位一体、协同发力的电子商务研究、培训体系。开展持续宣传教育,让市民形成强烈的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意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农村电子商务总体布局明显优化。编制《汨罗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并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得到高效优质实施,基本形成以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平台、集中物流配送、农村服务网点为主体,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分工合理、功能齐全、运作良好、活力十足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三)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主体明显壮大。鼓励发展多样化的电商参与主体。鼓励在家务农人员、农村企业、涉农组织、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创业青年等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网上消费、电商就业和创业梦想。大力发展网商或网店,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发展企业网商350家,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建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100家,新建个人网店1000家;全市培育年交易(销售)额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2家、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5家。形成以平台企业为支撑,以融入电子商务的生产企业为骨干,以大众创业网商网店为补充、以农村基层服务网点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生态群。

(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明显健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实现邮政、供销、第三方快递等现有资源整合。按照一村一店的农村服务电子商务网络布局要求,实现便利店经营商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和配送服务能力大提升。实现集中仓储物流,基本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实现电子商务物流成本较大下降,流通效率较大提高,有效解决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农村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作用明显显现。大力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进驻农村市场交易,农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明显提高。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丰富农村日常消费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农村消费水平、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电子商务与传统经营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促进农村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优质农产品订种订养订购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激活农村经济活动,带动农民增收。

四、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

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建设由市政府统筹各个实施主体,以重点建设基础项目为载体,为汨罗电子商务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基础项目分三年阶段性推进,主要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现代化商品集中仓储/配送综合物流体系、乡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改造、乡村再生资源电子商务回收网点建设、农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培训等基础项目。计划总投资5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包括融资)3000万元,上级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

(一)建设汨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项目内容:租赁市邮政局闲置办公场地或临街门面200平方米,建设汨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发布平台、电商协会频道、统购分销平台、品牌产品专区、在线培训系统、互动交流圈、后台大数据统计分析等主要功能。

服务内容包括:整体承接汨罗电商进农村的实施工作,辅助市电商办,推进项目主体筛选、实施计划、推进步骤、监督考评等全流程的实施。提供人才培训、产品开发、品牌培育、包装设计、营销推广、仓储物流、企业孵化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时间:2015年9月-2016年5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费用平台开发等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用补贴。

实施单位:电商办,宜乐轩公司,电商协会。

(二)建设电商创业城

项目内容:支持本地电商平台和引进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建立3个以上市级运营中心,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的需求,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和有志青年进城创新、创业,开展电子商务,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旗舰店、专卖店;支持开展电商联盟等创新型电子商务活动,扩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运作本地农特产品网上营销。

实施时间:2015年9月-2016年10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①进入创业城开设网店、网商运营中心的,给予2年租金补贴。③对在全国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主营我市特色农产品,产生至少五笔以上销售的,并持续运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④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网上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且运行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网店开设实际投资额20%的补助(最高限额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⑤对电商平台或开展电商联盟等创新型电子商务活动电商企业,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⑥对运作本地农产品网上营销,达到年交易规模达到500万元的电商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实施单位:邮政、相关电商、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

(三)汨罗电商物流园

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工业园内闲置厂房,建设包括电商集聚、网货博览和宣传、中小电商企业孵化、网货集中仓储、物流配送、进城农特产品仓储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综合体,打造引领全市电商发展的集散区。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业种养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加快建设双向互动的农村电商网络服务平台。

集聚全市大部分电商平台企业,动员重点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部分实体企业入园,集中开展电子商务,实现集中运营和集中培育孵化;整合市内日用品批发、家电等企业的仓储与物流资源,建设“日用百货、快消食品、家具建材、家具电器、农产品”一体化的1万平方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集约化、智能化、标准化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线上线下交易中心。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2016年7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40万元。主要用于场地租赁、物流园运营、设施配套、企业入驻等建设。

实施单位:电商办、相关电商企业。

(四)汨罗供销电商改造

项目内容:建设供销电商平台县级运营中心,对供销社现有乡镇商贸中心按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要求,实施改造,建成乡镇电商综合体,完善村级连锁配送网点,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农资配送和相关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任务。①改造乡镇电商商贸综合体6个;②建设15个配送电商网点。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2016年7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00万元。每个乡镇服务中心补助不超过15万元;每个配送网点补助2万元。

实施单位:供销社。

(五) 乡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改造

项目内容:依托现有商贸网点、村民活动中心、邮政网点、快递网点、电商平台网络等资源,按相关规范标准建设21个乡镇集镇综合服务站,实现线上交易、线下体验、区域仓储和配送。原则上按每个行政村限设1个的布局要求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点内配电脑、电视、宣传栏、储物柜、无线网络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农产品销售、其他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引导宣传等服务。乡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标准,按商务部有关标准执行。 

实施时间:2015年9月-2016年10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①对乡村级服务站点按标准分三类进行评分,其中一类补助1万元/个;二类补助8000元/个;②对一个月网上代购、代销交易额超过1万元的村级服务站,实行200元/月/次的运营奖励。

实施单位:相关电商平台企业。

(六)特色农产品培育

项目内容:选择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0家特色农产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安装物联网设备,实现远程控制、质量溯源,实现对相关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监控、管理与服务。通过互联网、二维码查询技术,将汨罗特色农产品生产与监管全程展示给最终消费者。推进3家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20家特色农产品种养殖合作社、工艺品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③重点培育长乐情甜酒、及时春牌金银花、龙舟茶叶、隐居山生态农产品等特色品牌农产品,扩大网上销售。④宣传推介红色旅游景点弼时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屈子祠、八景洞风景区、神鼎风景区等特色旅游产品,推动网上消费。  

实施时间:2015年9月-2017年10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①对新安装物联设备,实现远程监控、质量追溯的企业或合作社,每家补助1万元;②对为适应农产品、工艺品网上销售而开展标准化生产、包装的企业或合作社,按设施投入的30%给予补助;③每新培育一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对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实施单位:相关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相关推介企业。

(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项目内容:利用财贸职校资源与优势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所需的人才和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安排师资力量和专业课程,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免费培训相关部门单位、企业、涉农组织、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和创业青年等,计划2016年12月前开展培训30批,每批5-7天,共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

培训工作计划:2016年12月前共计划培训30批,根据对象划分,其中:①政府集中培训5批,每批人员不低于200人,总计不少于1000人;②乡镇普及培训10批,每批人员不低于100人,总计不少于1000人;③电商企业专业培训15批,其中基础型10批,提升型5批,总人数不低于1000人。2017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

在各行政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名单(包括已开网店店主)核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的专业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对网点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实施时间:2015年9月-2016年12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按中央财政资金关于培训费用标准,给予培训实施单位补助。

实施单位:市财贸职校、相关电商企业。

(八)快递分拔中心建设

项目内容:①整合全市民营快递企业,建设全市统一的快递分拨中心;②参照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的有关标准,依托乡镇物流站点,建设物流中转仓;③鉴于目前农村电商发展滞后,快递物流下乡成本较高,经营企业亏损较严重的实际,为推动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对快递企业配送到村的给予适当补贴。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扶持资金160万元。①快递分拨中心项目建设,根据建设投资规模给予适当补助,其补助额度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②快递进村根据快件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对快递企业给与适当补贴。

实施单位:相关快递企业。

(九)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工程

项目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活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题报道;电子商务宣传车下乡宣传,发放宣传单;在乡镇文化广场摆设咨询点;在市区和各乡镇制作宣传条幅、标语、墙体广告;制作农村电商视频宣传片,动员返乡创业青年投身农村电商事业。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90万元。

实施单位:电商办。

(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项目内容:建设再生资源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构建再生资源绿色电子商务回收网络,建设10个乡镇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乡村再生资源网上回收试点。回收站点严格做到废弃物分类收集,避免二次污染。回收站点建设标准比照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标准执行。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2016年10月

资金安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0万元。每个乡镇综合服务站补助1万元。

实施单位:湖南省同力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五、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1、项目的组织与监管。市人民政府负责示范项目的总体规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财政局具体负责此次示范项目的工作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开展实施该项工程的配合工作。

2、项目的申报。各承办企业,将已经建成并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承建项目的相关材料。

3、项目审核、公示及资金的拨付。市商务局、财政局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承建企业所报项目的材料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承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审,确定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材料初审和实地评审均无任何问题的项目,由财政、商务局等职能部门评审验收后拨付。

4、日常管理。为及时掌握网点运营情况,汨罗市电商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项目的承建企业特别要加强对新开村级网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服务意识单薄、产品上架种类少、无销量或销量不多的网点店主予以重点实地指导。以乡镇场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点运营管理水平。

5、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市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有建设项目的档案,要对项目的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务必做到项目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

(二)承建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要求

1、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申报材料。(1)实施单位申请报告; (2)实施单位及项目运行基本情况:①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域名、负责人、联系电话、网上运行时间。②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行及效益情况证明。③入驻平台网商(含电商、网商、网店、乡村服务网点)基本情况:含地址、店主姓名、网上开店时间、网址、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④单位证照材料复印件。(3)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对投资情况进行确认,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建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4)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截图及公示的文字材料。

2、乡村服务网点建设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2)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总体规划;(3)服务网点建设的地址、网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建设及网上运行时间、网商店面(内、外)图片; (4)服务网点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有效证明材料;(5) 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对投资情况进行列表确认,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建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

3、开展培训工作申报材料。(1)承办单位申请报告; (2)培训工作总体方案;(3)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4)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授课主题及简要培训大纲;(5)培训人员签到名册;(6)培训人员花名册;(7)每次授课现场照片;(8)市商务局、财政局共同审核培训方案和培训过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4、配送体系建设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2)基本情况:地址、面积、人员就业、功能、配送辐射半径等情况;(3)配送中心内、外和设备图片;(4)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对投资情况进行确认,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相关软件购建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不含土建和装修)。

(三)项目资金的监管

1、市人民政府统筹资金使用和监管,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立项、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2、资金拨付:所有项目资金均按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第一次凭项目立项批复、可研、环评等资料,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和请款报告拨付50%启动资金;第二次拨付由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介入,到项目现场查验工程实施进度,根据进度拨付30%;第三次拨付待竣工验收后拨付20%余款。

3、主管部门职责:市财政部门和商务局按各自职能对专项资金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及其预算草案、可行性方案并向上级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并具体提出用款计划,按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4、监管部门职责: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活动全过程依法进行检查监督。涉及专项资金管理重大问题的,各职能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报告。监管的主要职责是:督查补贴发放项目的公示情况,参与预、决算的审核,机构撤并的清算监交等。工作重点是对一事一项问题在事前、事中开展内外督查,进行规范指导;对项目的招投标、大额支出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与预决算的投资评审、项目公示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政府追责制度;着重对违法、违规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按照市政府安排的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全方位地开展审计监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和绩效评审。

5、坚持一月一报告制度。每月终各项目承建实施单位、电子商务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项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资金结余状态向财政部门报表,涉及管理方面重大事项应随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的执行、公示情况和绩效自评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同时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

6、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内部数据库,随时接受民众依法申请查询。必须为财政监督、审计、国家监察委员会门提供内部网上稽查便利。

7、对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规单位和个人,经济上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部门外,将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市国家监察委员会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专项资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汨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另行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要落实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员。每个乡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各级相关部门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市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积极开展电商金融服务

依托电商产业园与商业银行、阿里金融“网商贷”、国开村镇银行的合作,积极开展电商金融服务,形成汨罗电商产业的“双金融”服务模式,解决“电商融资不易”的痛点。

(五)建设区域信息对接系统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交易撮合、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六)健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

督促信息服务企业完善并提高农村宽带、移动信号的覆盖率和信息传输等级,保障农村信息网络畅通,为电商发展做好信息技术保障。

(七)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我市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的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汨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简表

 

 

 

 

 

 


附件:

汨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简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资金额(万元)

项目简介

实施

时间

实施

单位

合计

中央资金扶持

企业自筹

1

汨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40

200

40

租赁市区闲置办公场地或临街门面200平方米,建设汨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发布平台、电商协会频道、统购分销平台、品牌产品专区、在线培训系统、互动交流圈、后台大数据统计分析等主要功能。

2015年

9月-2016年1月

电商办 、宜乐轩、电商协会

2

电商创业城

1300

300

1000

建立3个以上县级电商平台运营中心,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全民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旗舰店、专卖店;支持开展电商联盟,抱团发展等创新型电子商务活动,扩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运作本地农特产品网上营销。

 

2015年9月-2016年10月

电商办、邮政局、相关电商企业

3

汨罗电商物流园

1920

340

1580

利用闲置厂房建设包括电商集聚、网货博览和宣传、中小企业孵化、网货集中仓储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综合体,打造引领全市电商发展的集散区。

2015年10月-2016年7月

电商办

4

汨罗市供销电商改造

200

100

100

按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要求,改造乡镇镇级仓储配送中心完善村级配送网点,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农资统一物流集散。

2015年9月-2016年7月

市供销社

5

乡村电商服务站点

360

300

60

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的建设要达到“四个一”标准和要求,即:一处固定场所、一套服务设备、一名服务人员、一套服务制度。

2015年9月-2016年10月

市邮政局、天来喜、居无忧、宜乐轩等电商企业

6

特色农产品培育

100

100

0

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特色农产品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我市特色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2015年9月-2016年10月

电商办、招商局、旅游局、农业局

7

电子商务进农村人员培训

300

300

0

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职业培训;培养大批有实战能力的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使人才培育与企业用人需求和主体创业需求充分对接。从2015年9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完成5000人次人的电商培训。

2015年9月-2016年12月

市财贸职校

8

快递分拔中心建设

360

160

200

建设统一快递分拨中心,为电商进农村打通最后一公里,给快递企业解决集中配送中心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

2015年10月-2016年10月

邮政、圆通等快递企业

9

宣传

90

90

0

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活动;利用汨罗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汨罗周刊、手机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

2015年10月-2016年10月

市商务局

10

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30

10

20

建设再生资源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参照乡镇服务站标准,建设20个乡镇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站。

2015年10月-2016年10月

同力公司

11

考核奖励

100

100

0

①示范工作验收后对业绩突出的行政部门给予奖励;②按注册电商、服务站点的10%确定评优范围,对相关电商给予奖励。

 

电商办

 

总 计

5000

2000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