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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4-09-24 公开日期 2014-09-2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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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
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国庆黄金周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节日期间出行人数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量骤增,旅游、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人员密集,是火灾等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旅游企业要强化“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理念,切实分析和把握国庆黄金周旅游安全形势,抓住节日特点,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高度重视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把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旅游企业要针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工作
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安全生产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组织,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企业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同时,对前阶段排查出的旅游安全隐患,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隐患“反弹”现象。
三、突出重点,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景区要加强对游客容量的监控,防止拥堵和踩踏等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危险路段要有专人值守,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各星级饭店为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治安安全的检查,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完善有效。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天燃气及管道的管理,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旅行社要吸取当前旅游交通事故发生的教训,积极做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用车的管理,确保使用合格的旅游车和合格的司机。继续认真落实好旅行社安全用车备案制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运营资格的运输工具,严禁旅游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载游客。旅行社要强化安全意识,优化线路设计,开展行前安全评估,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
(四)各乡村旅游区(点)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饮食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应急措施。要完善安全标志标识,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履行对游客安全的提醒责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各旅游企业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各类旅游安全知识,努力提高游客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旅游安全文化氛围。特别是要注意节日期间各类旅游事故易发的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值班,确保旅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国庆黄金周期间,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经理和人员,及时掌握旅游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同时,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各类经营数据上报工作。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安排表于9月28日前报市旅游局办公室,传真:5222230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情况须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旅游局行管科。联系人:王喜 电话:5222060  18627522499,电子邮箱:2587645541@qq.com。
 
 
汨罗市旅游局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