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18-1490366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13 公开日期 2018-08-1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7年度汨罗市环保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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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处污染纠纷,处理污染事故。

3、负责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减排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制度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7、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说明本单位内部所设部门以及二级机构的名称和数量)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市人民政府,下设汨罗市环境监察大队和汨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环境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财计股、法制宣教股4个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汨罗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汨罗市环境监察大队和汨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第三部分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747.82万元,比2016年增加3611.51万元,其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支出的增加。本年度决算总支出4747.82万元,比2016年增加3611.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4747.82万元,比2016年增加3611.51万元,其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支出总计474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3万元,项目支出3579.2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

(二)项目支出357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1.51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和项目收入增加。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4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3万元,项目支出3579.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168.53万元,占比25%;项目支出3579.29万元,占比7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

2.项目支出357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

(三)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47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64%。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中追加的部分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支出47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7%。其中:

(1)2017年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

(2)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16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9.89万元【基本工资362.08万元,津贴246.58万元,养老保险113.62万元,社会保障117.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7万元【办公费20.21万元,印刷费16.05万元,电费5.9万元,邮电费3.05万元,差旅费28.34万元,租赁费1.68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7.91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工会经费48.97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11.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万元【生活补贴费7.67万元,救济费4.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开支47.6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39.73万元,降低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列支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比去年减少39.33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减少0.4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3万元,降低0.83%。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降低0.0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为省、市、乡等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210批次、1765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现汨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有公车一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7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市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汩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7万元,比2016 年增加132.8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深化改革等相关会议差旅培训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017年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