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20-1704615 发布机构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5-27 公开日期 2020-05-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新市镇湘缘饰材加工厂年产1500吨PVC装饰线条、500吨PVC墙板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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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新市镇湘缘饰材加工厂年产1500吨PVC装饰线条、500吨PVC墙板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PVC装饰线条、500吨PVC墙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新市镇湘缘饰材加工厂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绿谷铝业厂区内

项目简介: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绿谷铝业厂区内,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利用闲置厂房,拟建设年产1500吨PVC装饰线条、500吨PVC墙板建设项目,本项目投产后,年产1500吨PVC装饰线条、500吨PVC墙板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包括PVC装饰线条、PVC墙板等。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至汨罗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采用直接冷却的方式,经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营运期对于粉尘、VOCs,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粉尘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回收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交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厂家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由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新市镇湘缘饰材加工厂

联 系 人:罗建军      联系电话:13787993982

评价单位: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工    电话:18374830832    E-mail: 172866832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962_5dgJjpEoTJ9-CW4Sg 提取码:y5up

六、文本初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8KfkKf7qn1D83Ue3JUbWg 提取码:pal6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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