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桑德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破碎处理2万吨屏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桑德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破碎处理2万吨屏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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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破碎处理2万吨屏玻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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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市片区同力南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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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桑德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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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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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我市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市片区同力南路东侧,建设年破碎处理2万吨屏玻璃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本公司拆解电视机和电脑产生的屏玻璃进行破碎、搅拌、筛分加工,制成玻璃粒再外售综合利用,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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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破碎、搅拌、筛分工序尽可能使用全封闭自动化生产设备,进出料口外逸的含尘废气使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27米高的排气筒外排;生产仓储场地全封闭,原材料和产品袋装封口,通过强化集气效果、及时清扫积尘、安装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等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锤破式破碎机、搅拌机、滚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严格控制厂区生产时间和进出物料运输装卸时间,夜间限制高噪声生产作业活动,确保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出来的废杂物(主要是胶、铁丝、塑料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规范暂存,粉尘可与产品一起销售,废杂物(主要是胶、铁丝、塑料等)外售具备利用条件的单位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立企业环保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特别是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