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2/2019-1629218 发布机构 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0-11 公开日期 2019-10-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为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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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记者从汨罗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会议获悉,按照省、市部署,汨罗即日起将全面排查摸清“散乱污”企业实际情况,以“提升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为主要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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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散”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主体功能规(区)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应进未进工业园区的企业。“乱”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有关手续的企业。“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当天,副市长候选人黄平召集市工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循环经济产业园、市政府督办室及各乡镇负责人开会,下发《汨罗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确定建立汨罗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方案》,汨罗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关停取缔类”企业的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黄平强调,“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环,各部门和乡镇要提高站位认领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协调推进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助力企业加速提档升级和全市产业结构优化,为汨罗经济发展腾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