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04/2019-1550262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05-07 | 公开日期 | 2019-05-07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汨市应急函〔2019〕2号
2019年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情况通报
各镇、营田办事处安监站,园区安全办:
根据《汨罗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试行)》(汨安监〔2018〕42号)通知要求,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数据统计,现将全市4月份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4月份全市行政执法考评情况为:新市镇安监站、弼时镇安监站、白塘镇安监站分别排名为前一、二、三位,神鼎山镇安监站在各镇安监站中排名靠后。
二、具体情况
1、执法系统应用情况
3月份全市15个镇全面启动了使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共制作执法文书71份,4月份共制作文书115份,比上月增长61.9%。但4月份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全办、飞地工业园安全办仍未登录使用系统开展执法检查。
2、执法文书制作情况
全市共制作执法文书115份,其中按文书种类分:现场检查记录4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0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8份;按单位统计分:其中归义镇13份、汨罗镇3份、新市镇18份、罗江镇3份,古培镇6份、白水镇6份、川山坪镇6份、弼时镇15份、神鼎山镇10份、长乐镇6份、大荆镇6份、三江镇10份、桃林寺镇6份、白塘镇3份、屈子祠镇2份。循环经济产业园和飞地工业园安全办上系统执法检查文书数均为0。
3、立案处罚情况
全市各安监站、安全办共开展简易程序行政处罚31起。其中,对单位处罚款的14起、对单位警告处罚的7起、对个人处罚款的10起。对单位处罚款400元以上的共7起,其中,新市镇4起(处罚款1000元的2起、处罚款800元的2起)、川山坪镇2起、桃林寺镇1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2人,均为白塘镇安监站。
4、执法质量方面
从文书制作上看,仍存在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法律适应不当、文书制作不规范、用语表达不准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安监站,园区安全办要严格落实《岳阳市应急(安监)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执法工作方案》(岳市应急〔2019〕18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2、循环经济产业园、飞地工业园区安全办要从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深刻认识系统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找连续两个月系统执法检查数据为零的原因。
3、5月份的行政执法情况将专题上报市安委会主要领导,并依据《汨罗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汨安监〔2018〕42号)通知要求,对前三个月连续排名倒数第一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全市。
汨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