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11
索引号 901/2017-1196404 发布机构 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11-10 公开日期 2017-11-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严禁使用工业松香拔毛的通告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MLDR-2017-00018

 

 

 

 

汨政告〔201719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使用工业松香拔毛的通告

 

工业松香是一种含有铅等重金属的有毒有害化合物,人食用后会损害肝脏和肾脏等器官,甚至可能致癌。采用工业松香拔毛,会使松香中有毒、有害物质转移到禽畜肉中,特别是工业松香回锅重复使用,对人体毒性会更大,而且在加工煮沸过程中,松香所产生的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人体身心健康危害严重。

为继续保持工业松香拔除禽畜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汨罗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农贸市场开展巡回检查,一旦发现利用工业松香拔毛的违法行为,将追根溯源,依法严惩。

二、对违反规定使用工业松香拔毛的行为人,将由市食工商质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经过工业松香拔毛的禽畜肉品。欢迎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用工业松香拔除鸭毛、鸡毛、猪头毛等禽畜食品的商户,请立即拨打市环保局电话0730-5588123或市食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电话0730-5222365进行举报。

特此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7926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