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2/2019-1637250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2-12 公开日期 2019-12-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信访局转关于汨罗市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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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办发〔2019〕 33 号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汨罗市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湘办发〔2019〕7 号)及《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当前信访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通知》(岳办发电〔2019〕7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市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 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预防、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负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乡镇和市直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重要工作要及时部署,重大问题要随时研究。

2. 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科学谋划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协调化解信访问题;其他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预防和化解分管部门单位和行业领域的信访问题。建立“五有五办”工作机制(有理推定,合理诉求一次办;有解设定,初信初访马上办;有为推动,勇挑重担一线办;有效化解,重点积案合力办;有力处置,行为违法依法办),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信访问题化解到位。

3. 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作为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示范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市领导每月至少 1 天,乡镇与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每周至少 1 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或群众住地接待信访群众。重大活动期间,市、乡两级每天都要有党政领导干部值班接访。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工及接访时间等,要通过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开。要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办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4. 定期阅批群众来信。要把群众来信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途径,采取原信批示、摘要批示、综合件批示等方式,直接督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要安排专门工作力量,统筹做好来电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和意见建议,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5. 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督导信访工作和带头领办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市级领导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到所联乡镇和分管单位调研指导信访工作,通过现场调查、上门走访、接谈信访人等形式,带头领办督办信访突出问题。发挥领导领办包案示范作用,健全信访积案常态化解机制和疑难信访积案“挂号销号”制度,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推动本乡镇、本部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

二、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

严格落实省、岳阳市关于加强县市区信访工作的制度要求,实行综合治理,补齐工作短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1.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要健全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多元化解和分析预警制度机制。市每月至少一次,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每周至少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 多措并举积极创建“三无”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市、乡、村群众工作网络,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乡镇和村(社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以“无非正常上访、无逾期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无退回重办信访事项”为主要内容的“三无”创建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预防化解信访问题。

3.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建立公示、听证、对话、协商等制度机制,认真吸纳利益相关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政策,一律不出台。

三、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

各镇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要求,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1. 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 坚持依法分类处理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完善并公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主动承接、及时办理,不得以信访人享有诉讼权利为由免除履行自身法定职责的义务,不得以信访程序代替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确保符合规定的投诉请求都能顺畅进入法定程序,依法妥善处理。

3. 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要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要做好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帮扶稳控等工作,切实畅通信访案件终结退出渠道。乡镇、市直单位要聘请律师对疑难信访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因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激化矛盾甚至引发负面舆情炒作。

4. 持续推进“双向规范”活动。一是标准化建设服务窗口。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秩序,规范信访文书审查机制,建立信访事项处理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目标,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推动接访工作制度化、操作流程化、服务规范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积极探索和推广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活动,对一些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做到马上办、简易办,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要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把宣讲信访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必要内容,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三是依法打击非访行为。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 号)的要求,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等工作。属地公安机关要负责维护好人民来访接待场所的信访秩序。

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把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初信初访办理、积案化解、“三无创建”、依法逐级走访等,作为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1. 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把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创建等综合性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实绩档案,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市、乡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情况。

2. 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坚持常规督查督办与专项督查督办相结合,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将信访工作统筹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督查。对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省、岳阳市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以及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等,列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督查工作范围,通过电话回访、网上巡查、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并实地回访信访人。要提高信访督查工作透明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实地督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

3.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要信访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对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和到北京非接待场所上访突出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实行专项治理。各镇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信访调度要求,凡不服从信访调度的,或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开曝光问责情况。

五、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信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形势任务相适应。

1. 健全信访工作保障机制。各镇和市直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完善内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各镇专职副书记原则上要分管信访工作,配齐信访专干、网信操作员。各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力量,建立健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

2.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其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第一召集人由市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相关专项工作小组,信访局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岳阳市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协调、督办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小组,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职责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对政策性、群体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化解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3. 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关心、支持、爱护信访干部,坚持高进、严管、优出,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要健全信访干部选拔培养制度,进一步配齐配强领导力量,优化班子结构,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市信访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市政府办副主任。要把信访干部的任用、交流、培训纳入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每年安排 2-3名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要有计划地定期交流信访干部,特别是对长期在信访部门工作的优秀信访干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交流和提拔到其他部门工作,切实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各级财政要加大信访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做到按需安排,不打折扣;要严格按规定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 25 日

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                        2019年8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