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3/2020-1728539 发布机构 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6-30 公开日期 2020-06-3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洪灾旱灾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市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市普通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准备,全面落实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反应迅速,有序运作,处置得法有力,最大限度为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公路运输保障。

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汨罗境内我中心管养公路汛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5.工作原则

在汨罗市委、市政府以及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的领导下,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不断提高防汛抗旱抢险的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抗旱工作必须贯彻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防汛抗旱工作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障重点;有关单位根据防汛抗旱预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编制本预案密切结合我市防汛抗旱现状,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成  立:汨罗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主任李刚,负责整个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何协军,负责防汛抗旱过程中公路水毁路段抢修、公路保畅的组织领导工作;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何胜泉,负责防汛抗旱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黄伟,负责信息报送、车辆调度的组织领导工作,以及后勤保障组织领导工作;

成  员:办公室、工务股、安机股、财务股、物业等科室主要负责人。

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指令;⑵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指导、协调工作;⑶及时掌握汛期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公路实时情况;⑷处置由市中心负责的公路防汛抗旱应急工作;⑸保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经费;⑹保障市中心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指挥车辆;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公路防汛抗旱应急工作;⑻启动与终止全系统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处置由市中心负责的突发事件。

市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市中心办公室,有关股室派人参与,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四个职能组。

㈠信息联络、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受灾情况和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传下达、信息的发布与反馈、下达指令、起草应急工作文件报告以及防汛抗旱抢险期间汛旱情及好人好事宣传报道工作,弘扬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精神,组织应急值班及信息联络的其他相关工作。

㈡应急抢修组:由工务股牵头,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部门协调,应急指挥方案的修订,完善和其他应急指挥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队伍的集结,根据应急情况调度队伍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应急抢修技术指导。

㈢安全督查组。由安机股牵头,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安全生产的督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㈣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股、物业、工会组成,办公室负责牵头,财务科负责保障资金,物业具体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后勤保障,工会负责防汛救援物资的采买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㈠防汛抗旱期间,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物资调运动态,及时完善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做到“六个落实、三个有数”,即:领导责任落实、车属单位落实、车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地点落实;重点地段车辆运力运量情况心中有数,应急支援运力及其分布情况心中有数,组织指挥调度心中有数。

㈡成立三个应急分队(名单见附件)。汛期各防汛抗旱办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严阵以待、不误时机,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疏运及时安全有序。

四、预警与响应

1.预警分级

应急响应级别按灾害的严重程序和范围,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预警响应

Ⅳ级响应: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中断, 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区域内;或急需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拟发出公路Ⅳ级预警。

⑴大江大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公路毁坏,或发生暴雨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范围内国、省道中断;

⑵公路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⑶需要发出公路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Ⅲ级响应: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拟发出公路Ⅲ级预警。

(1)大江大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公路毁坏,或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国、省道中断;

(2)公路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一次死亡9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3)需要发出公路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II级响应: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国道、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以内;急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拟发出公路Ⅱ级预警。

(1)大江大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 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公路毁坏,或发生;

(2)公路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3)需要发出公路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I级响应: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国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或急需国务院或交通部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实施时,拟发出公路Ⅰ级预警。

(1)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大江大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或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国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造成

公路、桥梁、隧道中断;

(4)公路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 且造成29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需要发出公路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应急响应行动

㈠IV级响应行动:根据市政府和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的要求对防汛保畅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加强对汛期情况的监视,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㈡III级响应行动:根据市政府和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的要求对防汛保畅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密切监视汛期情况发展变化,并视汛期情况迅速派出人员分赴各公路站督促指导防汛保畅工作。

㈢ II级响应行动: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汛期情况发展趋势,研究决策汛期灾害中的重大问题,实时调度人、财、物力应对汛期灾害保通畅工作。必要时依靠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做好公路防汛保畅工作。

㈣ I级响应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开展防汛保畅工作。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加大清除力度,按时限要求恢复公路交通。必要时上报市中心协调其县(市、区)中心支援。必要时按市政府的决定,依法实施公路交通管制。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㈠在一般情况下,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保畅应在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内恢复交通。

㈡汛期灾害发生前,所管辖的国省干线公路中经常性堵点要落实一名领导、一名联络员及若干机械台班、设备等作为防汛保畅预备力量和措施。

㈢汛期期间,加大巡路频率,养护道班人员必须上路清除积水、障碍物、落石、倒伏树木等,发现灾情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

㈣汛期灾害发生后,立即调查汛期情况,组织中心养护站人员、机械设备上路防汛保畅抢通作业,养护道班人员上路清除积水、障碍物、落石、倒伏树木等。对交通中断的路段,向社会公告绕行方案并报市中心。

㈤按市中心规定时间上报国省干线通阻情况,并向社会发布。及时核定损失情况并上报。

㈥应急响应结束

防汛抗旱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中心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实时情况并申请终止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得到市中心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批复后及时宣布所管辖范围内结束本次应急响应行动,并将防汛抗旱工作总结报市中心。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由何协军同志负责,工务股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根据“行业队伍为主、平战结合为实、快速反应为优”的原则,坚持应急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按照养护、应急、服务“三位一体”落实“中心养护站+养护道班”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名单必须报市中心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和水平。

2.物资设备保障

由何协军同志负责,工务股负责督促指导;设备保障由分管国资的领导负责,安机股负责督促指导。建立公路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两条腿走路”强化物资设备保障,建立物资储备台帐,普通物资、大型设备社会化储备,应急时有偿调用;专业物资设备分级储备,应急时行业内统筹调用。

3. 信息保障

由黄伟同志负责,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成具备24小时内预报、6小时内预警的普通公路气象监测网络和预报警服务体系。完善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及时发布路况与出行服务信息。

4. 通讯保障

由黄伟同志负责,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建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通信保障系统,采取有效途径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实行应急值班制,并将值班人员和通讯方式报市中心。

5.经费保障

由黄伟同志负责,财务股负责督促指导。及时安排防汛抗旱应急专项资金,用于紧急抢险、物资设备储备等,保障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顺利实施。

6.后勤保障

由黄伟同志负责,物业、工务股、安机股负责落实。保障好用于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安排好靠前指挥、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等。

7.责任追究与奖惩

对普通公路防汛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信息报送

1.本中心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相关信息,由专人每天向市中心报送信息;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送。

2.负责收集辖区内防汛相关信息,指定专人每天向市中心防汛办公室信息联络组报送信息;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送。

3.要按照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如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不得拖延、瞒报、漏报,确保汛期普通公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八、预案相关事

1.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由本中心负责解释,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