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减免税审批,采取集体会议形式进行决议,党组成员全部参与讨论,会议审议通过才予办理,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减免税审批制度,防范执法风险。本年我局共审批困难减免房产税15户,减免税额102.8万元;共审批困难减免土地使用税15户,减免税额135.3万元。2016年我局共发生备案类减免税事项23笔,涉及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包括为1户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的金融机构免征印花税;为1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为1户公共客运公司减征车船税等。减免税审批、备案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不另行增加报送资料和报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