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04/2021-1788727 发布机构 市税务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2-28 公开日期 2021-02-2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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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汨罗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合理、规范、科学、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汨罗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2020年,汨罗市税务局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的责任机制,明确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股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内容全面、更新及时。局党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落地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强化审查督查,规范公开程序严格遵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公开审查和网站管理,严格做到责任股室把好初核关、分管领导把好审签关、办公室把好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定期开展公开事项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公开实效2020年,汨罗市税务局通过电话、微信本地媒体等方式,宣传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认真做好税收政策尤其是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多渠道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相关政策和适用条件的理解。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融媒体等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涉税信息工作动态等,确保公众准确获取政府信息认真贯彻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成立27支先锋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用心用力用真情、全员全程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纳税人、缴费人适用政策的精准推送和应享优惠“点对点”提醒。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74条(其中通知公告4条,遗失公告12条,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12条,欠税公告4条,限期改正公告12条,行政许可49条,行政处罚13条,纳税信用等级公告1条,个体户定期定额公告1条,政府采购公告9条,工作动态32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185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汨罗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2020年,汨罗市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0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5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67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447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一是深化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照《条例》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学习相关规程,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努力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优化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推动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督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等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我局公开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效、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