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6-03
索引号 905/2017-669792 发布机构 地税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1-03 公开日期 2017-01-0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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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各税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加强内部审计,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金税工程建设。

(九)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全系统实有人数18670人,其中在职15639人,离退休3031人。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省局机关、省局两个直属单位、14个市州局、系统财务、系统装备,共计独立核算机构184个。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税收专项工作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省财政厅对全省地税系统下达的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28310.2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省财政拨款128226.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3.35万元,占总收入的0.06%。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831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54.56万元,教育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3.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地税系统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28226.86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正常办公经费的开支。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1206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94.1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433.91万元,占总支出的65.07%。比上年预算增加32757.80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提标及各项政策性计提、养老保险改革、全系统2015年新招公务员及军转干部和基层公务员遴选、工资晋级晋档等。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541.36万元,占总支出的26.9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1.22万元,占总支出的2.11%。

2、项目支出7540.37万元,占总支出的5.88%。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310.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的92886.53增加35423.68万元,增长38.14%。主要增长因素是:驻长以外市州地税系统第三步公务员津补贴提标7491.29万元,养老保险改革10736.20万元,工资提标及各项政策性计提19616.20万元,工资晋级晋档923万元,以及增人增资118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09万元;主要的减少因素是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15.3万元,以及养老保险改革扣回退休费4523.80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0.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5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8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30.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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