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6-03
索引号 905/2017-669788 发布机构 地税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1-03 公开日期 2017-01-0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5年其他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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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各税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加强内部审计,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金税工程建设。

(九)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全系统实有人数19460人,其中实有在职15735人,离退休2437人。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省局机关、省局两个直属单位、14个市州局、系统财务、系统装备,共计独立核算机构184个。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税收专项工作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对地税系统下达的经费预算控制数为92886.5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省财政拨款92819.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7.26万元,占总收入的0.07%。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9288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67.37万元,教育支出11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地税系统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92819.27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正常办公经费的开支。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84503.97万元,占总支出的91.1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0676.11万元,占总支出的54.59%。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275.46万元,占总支出的29.4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2.4万元,占总支出的7.06%。

2、项目支出8315.3万元,占总支出的8.96%。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2070.09万元,增长2.28%。主要增长因素是工资晋级晋档及第三步公务员津补贴提标1230.88万元,以及增人增资1440万元;主要的减少因素是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90.74,以及按照杜家毫省长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一律比上年压减5%以上”的指示,核减510.05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55.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3.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1.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

2016122320111317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