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6-03
索引号 43061000/2015-644351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6-02 公开日期 2015-06-0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4年其他资金信息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

      

本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拨款

4684.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90.48

    经费拨款

4619.64

二、公共安全支出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64.84

三、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四、科学技术支出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四、中央财政补助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7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七、医疗卫生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八、节能环保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四、金融支出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27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十八、其他支出

 

 

 

 

 

 

 

 

 

     

4684.48

     

4684.48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4684.48

   

4684.4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4684.48

3991.48

693.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90.48

3597.48

693.00

20107

税收事务

4290.48

3597.48

69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7.00

267.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7.00

26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7.00

12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7.00

127.00

 

说明: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数(公共财政拨款)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501

179

272

5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各税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加强内部审计,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金税工程建设。

(九)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后勤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684.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19.6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68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4684.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991.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69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税收专项工作支出。其中:税收业务专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信息调研、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等方面;系统税收征管专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协税护税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税源监控、行风调查、网站维护管理等方面;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