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211/2018-1399820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8-07 | 公开日期 | 2018-08-07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征集、评审、公示并报局批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通用技术要求》等55个标准项目和《<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规范 大豆>标准研究》等10个预研究项目列入2018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见附件)。为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和《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关精神和部署,紧紧围绕气象改革发展和依法履职的要求,更好地为全面提升气象综合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以及构建气象现代化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标准项目的主管单位和负责起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组织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修订版)》关于程序、时限的具体要求,在主管职能司的指导下,应用“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按计划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气象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的工作周期为2年,气象行业标准修订项目的工作周期为1年。
三、组织做好标准预研究和成果验收工作
预研究项目的主管单位和负责研究单位要站在国家和行业的高度,围绕研究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验证测试,形成研究报告和标准初稿。主管单位要组织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应有5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通过“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提交验收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标准初稿、验收会议纪要和专家组名单)。
四、严格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气象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部门业务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对经费执行进度的要求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年底不留结余。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标准制修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两次通过“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上传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