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27
索引号 mls201803/2019-1566905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信箱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18 公开日期 2019-07-1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土法炼银排废水,污染环境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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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法炼银排废水,污染环境被刑拘


   2019年06月28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汨罗市白水镇高冲村居民张某某在位于汨罗市白水镇高冲村从事土法炼银项目,并将生产的废水直接排放。经检测倾倒的废水含铅、镉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含铜、锌的废水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涉嫌污染环境。食药环大队受理后,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7月17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汉族,63岁,汨罗市白水镇高冲村田糟坊组人)于2015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位于汨罗市白水镇的自家老屋从事土法炼银项目。将收购来的银触点开关和镀银铜开关等废品,放到高浓度硫酸和硝酸中发生化学反应,将银子和铜等金属分离出来,然后加热炒干成粉,最后加热融化成银坨。每次提炼产生的废酸混合液,直接倾倒到厂子北边土沟中的一个土坑中,慢慢渗入土壤中或者下雨天随雨水流失,排入周边外环境,其排放的废水中重金属超过国家标准几倍至几百倍。张某某为谋私利,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周边村民人身健康,其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