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ls201803/2019-1634540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信箱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11-22 | 公开日期 | 2019-11-22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我局组织抓获了易光辉(男,45岁,汨罗市古培镇人,外号“光癞子”)等犯罪嫌疑人,现犯罪嫌疑人易光辉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
为彻查易光辉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坚决彻底铲除该违法犯罪团伙,确保除恶务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易光辉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一、 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二、 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并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 敦促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犯罪证据,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
四、 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资料。联系电话:15073085999(黄警官)、15080950168(张警官)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