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2/2017-659730 发布机构 归义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10 公开日期 2017-03-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归义镇关于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 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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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义镇关于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

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令194号)(以简称“两非”)及汨罗市整治“两非”专项集中行动的整体部署,为扭转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局面,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⑴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省政府第194号令,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生育观念。

⑵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

⑶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⑷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工作重点

⑴查处的重点对象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和购置、使用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

5、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印刷复制品的;

6、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

7、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⑵检查的重点单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出版物市场、广告市场、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药店等。

三、工作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依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4月25日至30日连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大型宣传标语牌和横幅,宣传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

2、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由计生局发布《计划生育举报有奖公告》,将举报电话号码公布到村,镇计生办设立举报箱,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开展举报。镇计生办举报电话号码为:(办公室电或计生专干电话)。

3、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对持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人流引产的妇女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特别是10年7月1日以来持证怀孕,孕情消失的对象,持证未孕的对象进行重点排查,掌握线索;对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两年来的使用B超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4、依法依纪处理问题和整章建制。

⑴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包括制定和完善生育过程中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⑵根据调查摸底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迅速组织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经查证证据确凿的,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整治“两非”专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整治“两非”专项集中行动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计生专抓任副组长,卫生院院长及计生组全体同志为成员的整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由计生专干担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