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2/2019-1581056 发布机构 归义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4-01 公开日期 2019-04-0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归义镇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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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归义镇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现将《归义镇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归义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归义镇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

活动实施方案

 

    为把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统一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扫黑除恶·我当先锋”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三、参加人员

全镇党员

四、活动内容

1.要求镇机关全体党员先学一步, 4月2日上午8:00在政府三楼参加动员大会,由镇党委进行工作部署,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并现场签订承诺书,各党建指导员会后分组到社区组织指导开展好党日活动(名单附后),与社区党员一起开展党日活动。

2.各社区请提前联系好市公检法司机关抽调到本社区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宣讲的干警(名单附后),并于4月2日召集全体党员在上午9:00分别召开动员会议,按照党员人数和社区工作实际进行分组安排,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我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1)抓好学习。社区党(总)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纯洁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有效举措。

(2)签订承诺书。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签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承诺书》(以粉红色A4纸印制),进一步提升党员的思想认识,要求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勇于举报黑恶线索,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已签订承诺书的不重复签订)

(3)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市公检法司机关抽调干警178人(含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干警),到居民讲习堂向党员群众面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律宣传宣讲,重点宣讲解读扫黑除恶应知应会“60问”,要让党员群众熟悉了解涉黑涉恶的具体情形,引导形成社会舆论监督,鼓励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4)组织党员进行测试。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答题的方式进行,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种题型,考试内容主要以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主,全方位考核党员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掌握程度。

3.学校、“两新”党(总)支部,由支部书记牵头,重点解读好扫黑除恶应知应会“60问”,并督促做好学习笔记,做好《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承诺书》签订,进一步提高党员同志的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和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同志辨别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理论和思想保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由书记牵头,设立“扫黑除恶·我当先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本次党日活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把本次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建指导员要到联点社区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与党员一起参加党日活动。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全镇各党(总)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党(总)支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措施、活动步骤等,确保宣传活动的实效性。要求党员佩党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营造起来。

3.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各社区、单位要注重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推介先进做法、优秀事例和典型经验,做好资料归档,并将相关材料和图片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玉环1827408****;党政办07305222384;微信153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