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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6-12-13 公开日期 2016-12-1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溪垸百丈段防汛值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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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溪垸百丈段防汛值班纪律

为更好的开展防汛值班工作,确保防汛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上级防汛工作相关规定和湖溪垸百丈段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纪律,请所有参与本段执勤的人员认真执行。

一、所有参与防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责任地段参与值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和迟到。在防汛特殊时期,原则上不得因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由镇防汛指挥部批准有其他人员调节替换后方可离岗。

二、所有值班人员到达防汛值班地点后,必须与之前值班人员做好对接,如实签到,并做好防汛险情和水位的相关数据的交接。在执勤期间要认真对存在隐患的涵闸进行重点查看,对大堤要确保每两个小时巡查一次,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堤段负责人报告。

三、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佩带好统一发放的执勤袖章、防汛定位仪和其他防汛设备,其他人员在休息未值班期间要确保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被安排人员必须随喊随到,不得推诿、拖延。

四、晚上值班人员要在上班第一时间将大堤防汛照明灯打开,对因灯具或线路损坏不能正常照明的要第一时间跟堤段负责人联系,确保防汛照明正常。

五、所有执勤人员为每天早、中、晚三次就餐交接,早、晚两次值班轮换。在就餐、换班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值班堤段有3人以上的人员值班,所有交接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就餐、换班交接。

六、所有参与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上级相关防汛纪律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所有人员不得开展与防汛执勤无关的其他任何活动,更不能在执勤点开展打牌、赌博、钓鱼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将由镇纪委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因工作不负责,未及时发现险情,瞒报、虚报相关数据造成防汛危险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