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4/2020-1662025 发布机构 桃林寺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27 公开日期 2020-02-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桃林寺镇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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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阴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湘疫防〔2020〕10号)、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岳突发公卫指〔2020〕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通知》(汨突发公卫指〔2020〕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我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疫情期间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组长:胡亚运

组    长:黎安福 

副 组 长:罗自荣   戴向丰    周吉平    李  文   

孙跃军   吴开跃    仇碧海    黎景阳   

彭  健

成    员: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防控指挥办,由仇碧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要求

全镇各企业(项目)要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要求,确保在2月21日前,复工率达80%,26日前,我镇企业(项目)复工率达到100%,3月5日复岗率达到100%。同时,严格备案程序,统筹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实行备案制。企业(项目)填写复工复产申请表、全体员工(务工人员)花名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递交承诺书,所有资料交于联企干部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重点建设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出具人员返岗证明。镇、村两级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员工及早返岗,尽力为返岗职工(农民工)提供方便出行、开具证明等服务。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做好疫情防控物质储备工作,口罩、消毒液(不少于一周用量)、额温枪等。

2、企业(项目)围墙内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每天必须消毒两次以上。

3、企业(项目业主单位)复工(复产)做好设备维修、员工调配、市场对接等准备工作。

4、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村(社区)负责。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应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按要求将企业员工来源地和健康状况进行认真登记;严格落实分餐制、错时就餐制、盒饭供餐制等措施,加大餐桌设置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5米及以上。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将组织领导小组,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名负责干部(班子成员)联点帮扶责任制,指导企业(项目)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附:人员安排表)

四、严格督查考核

我镇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治责任,将依法科学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有机结合起来,抓过程、抓环节、抓细节,两促进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落细落实。2月22日起至本月底,镇纪委不定期对各镇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以上工作方案执行期限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