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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12-18 公开日期 2020-12-1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群众反映噪音及污水排放问题 (第十批电D1YU202000156号)信访 举报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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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噪音及污水排放问题

(第十批电D1YU202000156号)信访

举报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批电D1YU202000156号环境举报问题,关于新市镇霍新村七组(村级合并后现为新阳社区5组)张某塑料加工作坊生产存在噪音及污水排放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张浩在汨罗市新市镇新阳社区5组晨威高科公司大门对面从事废旧塑料行业情况属实,现场未发现清洗加工废水外排迹象;张浩自称2020年6月租赁厂房仅生产了2天就停止了生产,停产原因是新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持续的打击“小散乱废”行动和24小时巡查。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调取了张浩废旧塑料加工场地的用电、用水缴费清单,从单据的数字上能够证明自6月以后未生产,但现场有原来的生产痕迹。

2020年11月3日上午9时,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执法人员和汨罗市新市镇“小散乱废”专项整治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汨罗市新市镇新阳社区五组晨威高科公司大门对面的张浩废旧塑料加工场地,执法人员现场对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进行拍照取证,勘察了加工场地周边排水管道,并调取了该加工场地的用电、用水缴费清单,对经营者张浩现场进行了询问调查;鉴于此塑料加工户无任何合法手续,属于典型的“小散乱污”,新市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力量对该非法加工场地实施生产断电,现场捣毁非法加工场所的违章建筑和生产设备。

    目前,经现场复查及走访周边住户,该户已全面整改到位。

现就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批电D1YU202000156号环境举报问题,进行公示销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5610001。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