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8/2022-2020677 发布机构 汨罗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1-23 公开日期 2022-11-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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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精神,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根据省、岳阳市、汨罗市食安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22年11月底前建立工作机制,2023年1月完成第一次现场督导,此后常态化运行,每个季度完成1次现场督导,不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三、组织保障

成立汨罗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镇长宋雄任组长,人大主席胡亚军任副组长,镇食品安全协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校、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食品安全协调办主任陈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责任清单

1.明确包保干部范围。镇级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

2.明确包保主体对象。结合我镇实际,镇级领导包保主体对象为C、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C、D级主体),C级主体具体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D级主体具体包括:微型食品销售、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责任清单见附件1)。

(二)建立任务清单

1.明确镇、村级领导包保任务清单(附件2)。镇级包保领导负责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督促指导包保C、D级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包保主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较大的负面舆情事件承担相应责任。包保领导应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次督导完成后,要在任务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向镇食安办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包保主体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包保干部每年要向市食安办和镇食安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三)建立督查清单

建立健全镇级督查清单(附件3)。镇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镇级、村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督查频率为一年两次。镇级、村级包保干部履行包保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由镇领导小组按照镇级督查清单进行督查。

(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

镇级、村级包保干部要分别与政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4),明确包保主体对象、工作任务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镇级、村级包保干部要深刻领会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高度,扎实做好包保工作;要深入一线、悉心指导,督促包保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要定期研究、靠前指挥,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食安委《意见》要求,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

(二)形成工作闭环。镇级、村级包保干部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留存相关证据,通报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收到包保干部通报的问题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包保领导。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管检查、监督抽验、执法办案等过程中或通过第三方评估发现包保主体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包保干部,包保干部要及时督促包保主体落实整改。包保主体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其包保领导停止包保。

(三)严守工作纪律。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四)强化工作督查。镇领导小组以“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村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并建立督查工作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