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9/2022-1985328 发布机构 古培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01 公开日期 2022-07-0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古培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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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2291

 

古培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培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部门单位:

古培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271   

古培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及岳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汨罗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压紧压实各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存量耕地一亩不少,违法占用耕地一亩不让。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大力提升全社会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

20226月,全面建立镇、村、片区田长体系及三员(监管员、农技员、执法员)+农户网格化联控机制,构建级统筹协调、级负责、片区具体落实的田长制责任机制及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网络,基本建立配套田长制制度。到2025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耕地保护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到2035年,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数量稳定、布局合理、质量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委、政府成立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田长、长担任田长,党政负责干部担任副田长各村网格员担任田长制监管员(网格田长),村级总支书记为村级田长,村级分管国土干部担任副田长。田长制工作办公室设镇自然资源所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安排部署田长制工作,听取田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督促、考核,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调度完成目标任务。

2. 田长职责。级田长对本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粮食生产负主体责任对下一级田长和本级田长制委员会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田长负直接责任,协助田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组织依法查处、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开展耕地抛荒治理,做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

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水田、旱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村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尽快摸清底数,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恢复到位。规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核的有关职责,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作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对农田设施及耕地保护标识标牌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督促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村级田长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行为,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网格田长(监管员)负责监管范围内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行为。

农技员负责耕地种植、管理并指导开展种植技术服务,协助做好耕地弃耕抛荒防控工作。

执法员负责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查处各镇辖区内耕地违法行为。

农户(经营户)负责自己所承包或经营的耕地保护和耕种,及时向三员报告侵占或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3. 田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4. 田长办职责。负责田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检查督导、考核评价、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宣传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

(三)工作机制

1. 田长调度机制。级田长每召开1次田长调度会议,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副田长或田长办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田长调度会议,定期研究部署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通报工作进展。

2. 督导巡查制度。镇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村级一周一巡查,监管员开展日常巡查,镇村两级建立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田长办负责建立管用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机制,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镇村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3. 情况报告制度。镇级副田长负责将所辖村镇级巡田记录表,于每月25日前交镇田长办公室,同时督促村级落实田并报告相关情况。镇田长办每周五报一次巡田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4. 考核管理强化一长三员,建立三员联农户机制,镇级副田长、网格田长落实田长制工作纳入网格工作考核,村级落实田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目标任务。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下达各村落实到组户,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加强耕地抛荒调查监测和系统治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所需补充的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三类指标,制定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耕地指标维持安全水平。

(二)实施规划管控。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边界,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数据库,实行单独管理,库内地块不得规划为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比例,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农村村民住宅依照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情况下,合理选址,避免占用耕地。

(三)落实建设任务。统筹协调恢复耕地年度任务,制定新增耕地开发年度计划,严格落实项目选址、立项、实施、验收、核定、入库等全程监管,立项的新增耕地项目要事先报上级自然资源选址复核。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镇农业组会同自然资源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范围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主动向自然资源申请确认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并在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系统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障耕地质量建设及农田设施管护。

(四)规范新增耕地管护。建立耕地占一补一备一种一管一制度,确保在库耕地指标维持安全水平,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由自然资源会同农业,按承包耕种合同和带成熟作物一并验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新增耕地在自然资源报备之后,将确认的面积信息上报市局。新增耕地符合条件的,及时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粮食种植范围。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种植管护,明确耕种责任人,落实新增耕地耕种管护费用。鼓励企业、社会主体集中开发、种植、管护新增耕地,确保新增耕地不抛荒、有人种、不乱种

(五)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落实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鱼、挖湖造景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问题清查等违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宅基地动态监测监管,落实宅基地镇村管理巡查责任。对20209月以后新出现的增量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坚决做到零容忍

(六)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研究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不含严格管控区内污染耕地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种植粮食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不与粮争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已发布预征地公告范围内的耕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根据三调和上年度变更数据,要按照粮食种植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抛荒的耕地,停发耕地地力补贴。完善耕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承包经营主体耕地保护利用的责任和义务。

(七)提升耕地质量。将耕地质量保护与耕地数量保护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来源。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质量管理机制和提升技术模式,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农田生态保护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通过采取恢复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还田、酸化土壤改良、深翻耕、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对于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耕作层土壤剥落前期方案编制及后期验收备案,对耕作层土壤应当做到应剥尽剥、应用尽用,费用列入供地成本。

(八)推进动态监测。推动田长制信息平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耕地保护信息平台系统,配合自然资源建立统一的耕地保护田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田长制APP和耕地保护一张图,构建空天地网一体化监测体系,全面实行线上线下耕地云保护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居民点周边等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对耕地实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重点区域耕地的利用变化。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片区实地巡查,在构建线上线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时监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推动政治、经济、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耕地保护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村、组是具体责任落实主体,要加强村民自治,引导村组将耕地保护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耕地保护利用补偿激励机制,将田长制工作经费和补偿激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中安排专项资金,对村级田长、片区田长给予适当补助,以及用于制作耕地保护田长制标识牌等相关工作经费。

(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纪委、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组、财政所督察等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惩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耕地保护工作要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相结合,一并纳入镇综合执法范围。对镇出现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且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违法建设未拆除处置到位的,对支书记严肃问责。

(四)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田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村为单位,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成片的显目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田长制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耕地保护责任范围、田长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建立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奖励举报制度,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田长制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要统筹指导做好田长制宣传工作,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在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围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逐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六)定期考核督察。田长办要制定田长制考核办法,对各及成员单位建立月调度、半年小结、不定期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以每年630日和1231日为考核时间节点。建立田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确定对各村的主要考核指标。

 

附件:1. 古培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古培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田长:     委书记

    长:     委副书记、

  长:汪明付   委副书记

刘铁柱   纪委书记

姜庆锋、霍党赠、许  霞、孟志平

员:何昌宇

员:杨  

员:李宗宏

古培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由何昌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同志自然递补,委、政府不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