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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12-12 公开日期 2018-12-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古培镇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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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发〔2018〕95号

 

关于印发《古培镇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古培镇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古培镇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汨罗市开展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汨办发【2018】52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上级文件要求,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有关人员按要求自行整改、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项;严肃查处通过隐形腐败、规避监督等方式以权谋私的突出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强化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履职尽责;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教育、管理和约束,防止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称“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

“领导干部”包括:全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三、整治内容

(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医药购销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产(股)权、水权、林权、碳排放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中“提篮子”;

(二)在项目报建、规划许可变更、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改变、违法建设处置等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提篮子”;

(三)在矿业权审批、特许经营权许可、资质资格认证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提篮子”;

(四)在资产经营处置、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以及投融资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提篮子”;

(五)在存贷款、债券、股票、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业务中“提篮子”;

(六)在财政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和使用中“提篮子”;

(七)其他“提篮子”的行为。

四、整治举措及时间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2019年6月30日,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和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3日前)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闵庆丰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游泳同志任副组长,左良凤、祝利、彭玲、彭希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职,根据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14日-12月26日)

1. 认真组织,加强指导。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填报《汨罗市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报告表》,个人报告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阅签后,留存汇总、备查。同时,按要求填报《汨罗市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情况汇总表》,明确纪委书记游泳同志负责汇总,注意保密,并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 在2018年12月26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如实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并自行整改、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项到市纪委廉政账户,可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分。

3. 对个人主动填报情况开展全面清查,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规定,带头自查自纠。各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适时抽查自查自纠情况,查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三)整治查处阶段(201812月27日-2019年4月30日)

根据个人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进行查处,对“提篮子”问题未按要求报告并整改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重处理,并定期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自2018年12月起,查处“提篮子”典型案例情况及时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办。

(四)规范总结阶段(2019年5月1日-6月30日)

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堵塞相关管理漏洞。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治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的规章制度,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担当。镇党委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纪检监察组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主体。

(二)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职,掌握真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告区专项整治办,要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专项整治办。

(三)严肃查办案件。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针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挖掘“案中案”,以案件查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整治查处阶段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