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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11-05 公开日期 2018-11-0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长乐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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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长政发[2018]48号

关于印发《长乐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长乐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长乐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全面提高我镇农商银行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我镇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岳阳市、汨罗市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8月-2020年12月,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商银行不良货款清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长乐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许强任组长,武装部长胡甲平任常务副组长,黎湘桃、李忠、李勇军、傅雄、各联村干部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包村干部为成员,柳毅、胡广、巢泽强、赵理为专职成员。

成立专门的督查班子,镇长许强督查青狮村、马桥村、长乐村,党委副书记龚拥军督查联江村、长北村、海山村,政协联络办主任曾海峰督查合旗村、长新社区、长乐街社区。纪委书记彭智峰为督查小组组长,胡诚、杨广林、李滔、黎超群为成员。

镇政府专抓负责人胡甲平为联络人员,负责本镇区范国内不良贷款的具体清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三年内全面清收长乐镇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其中,2018年完成清收目标4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迅速召开全体党员组长会

议,部署清收工作任务,采取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微信平台、户外电子屏、“村村通”广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政府、农商行出动宣传车全面宣传清收政策,镇党政办加强对清收工作的跟进报导,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村(社区)要采取“三步走”的工作措施抓清收,一是前期加大宣传,使得有能力偿还的欠贷者主动偿还;二是清收小组成员上门发放催缴单,做通思想工作清收;三是联系长乐法庭、长乐司法所、长乐派出所,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征收。

(三)强化目标责任。长乐镇农商行要根据清收台账,加强对借款对象的调査和分析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村(社区)根据清收台账在8月31日前全部上门发放第一轮催缴通知单,由各村(社区)联包村干部负责牵头组织送达,10月30日前,镇清收小组对全镇所有户头全部入户落实第二次催缴工作。

(四)加强督查督办。清收期间,我镇将根据回收情况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

(五)严格依法打击。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多次催缴拒不履行的重点户,镇清收小组及时移交至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

四、原则及结算方式

(一)清收原则

1、坚持以现金清收为主,先收贷款利息,后收贷款本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不良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款利息,特殊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审批;

2、坚持自主清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清收。

(二)结算方式。在清收工作中,所有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坚持“钱账分管”;

2、规范收贷手续。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由当地支行负责出具“收贷收息凭证(盖章)”,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方可退回贷款借据或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利息计收标准。“应收贷款利息”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利率”均指贷款月利率(‰);利息计算方法:应收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欠息天数×月利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