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2018-1445181 发布机构 大荆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27 公开日期 2018-08-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荆政发〔2018〕144号关于印发《大荆镇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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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18〕144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大荆镇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6日

 

 

 

大荆镇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形成我镇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荆,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按照省、市关于“三无”村(社区)创建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源头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央政法委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党建为引领,以善治为目标,以村(社区)为主体,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积小平安为大平安,落实共建共治共享。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筑牢平安大荆的第一道社会治理防线,努力实现村(社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无非正常上访。立足于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社区),有效引导信访人到指定的场所和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提出诉求,大力提倡网上信访。村(社区)范围内不发生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集访、闹访,缠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

2.无治安刑事案件。引导村民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村(社区)范围内不发生违反治安管理法的案件,不发生触犯刑律并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3、无公共安全事件。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风险防范,确保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村(社区)范围内不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品药品案(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

三、创建措施

(一)充分发挥村(社区)主体作用

坚持以自治为基础,厚植群众根基;以法治为保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德治为支撑,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

1.强化党建引领。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担当维护一方稳定、确保村(社区)平安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村(社区)民依法实行自治。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组织村(居)民依法治理、共同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未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访调对接、访调联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術接机制。

3、增强自治组织活力。进一步发挥好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老年协会”,“诗词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禁赌(毒)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村(社区)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事情靠法。

5、将道德规范融入村规民约。深化道德教化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道德规范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

6、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7、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进“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遏制封建迷信活动,从根本上面改变村(社区)不文明风气,减轻村(社区)民负担,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

(二)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1、认真开展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督访制度化,认真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扎实开展信访积案难案攻坚,推动积案难案尽快实现“案结事了”。

2、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按照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设平安汨罗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基层、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推动驻村(社区)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形成共驻共建的良好态势。

3、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惩处“黄赌毒黑拐骗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综治办牵头,各村(社区)结合合村实际,细化创建计划,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担负起创建活动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落实到行动上并取得实效。

2、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关键节点、关键部位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介典型,引导全体村(社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践行“一线工作法”。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核心,引导和激励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和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干部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形象在一线树立,为创建活动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