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2018-1445605 发布机构 大荆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01 公开日期 2018-08-0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督大执法”专项行为实施方案的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荆政发〔2018128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督大执法”专项行为实施方案的

  


各村、各部门及企业单位:

根据大荆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工贸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2018年7月17日至10月16日,在镇范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督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去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粉尘涉爆、 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督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粉尘涉爆企业:全镇范围内存在铝粉、镁粉、锌粉、锆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粉、骨粉、纺织纤维粉、纸粉、木粉、烟草、染料、橡胶及塑料粉等各类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有展空间企业:全镇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企业以及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地下管网等镇政基础设施。       

(三)涉氩制冷企业:全镇范围内使用液氨制冷的冷库和冷饮生产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粉尘涉爆企业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

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苑采用泄爆、隔瀑、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瀑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里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有限空间企业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有限空间

识、防范措施、管理合账情况;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情况;違守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情况;制定作业审批制

度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

置情况,是否有员工亲属参与作业和盲目施救等情况。

(三)涉氨制冷企业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

两类重大隐患(A.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B.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是否整改到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重点装置设施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3)28号)、《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的相

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排查摸底阶段(7月17日至7月31日)。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郭永恒任组长、唐彬为副组长、李建军、廖勇光、何涛为成员的大荆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督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辖区内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村及相关部门,按照本文要求,积极响应,开展工贸业隐患排查,严格按照《检查表》附件(2、3、4、5、6)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治理,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我镇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各部门要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未未开展隐患排查的,要严格立案查处。

(三)监管执法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监管执法,落实“四个一律”处置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闭环,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要坚持零容忍、定格处罚,该停产的要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立即停产关闭。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6日)

各村、各部门及企业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10月9日前,将监管台账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各村、各部门及企业要充分认识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管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各部门及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横幅、报刊、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三)坚持铁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监管大执法”专项行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言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題和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进行整治。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市各村、各部门及企业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氮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査、监管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于描施不过硬、工作不得カ、成效不显著、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表》

附件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3:《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4:《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5:《有限空间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附件6:《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