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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6-19 公开日期 2018-06-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汨罗市建立健全预防“两非” 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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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政发〔2018100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汨罗市建立健全预防“两非”

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汨罗市建立健全预防“两非”长效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汨罗市建立健全预防“两非”长效工作机制

  市纪检、市妇联、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有效预防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严重失调的被动局面,根据《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2005.1.11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94号)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建设,采取宣传引导、利益推动、源头治理、专项治理、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现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了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法194号令)及汨罗市整治两非专项集中行动的整体部署,确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局面,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计生专抓任副组长,卫生计生组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整治“两非”专项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宣传教育制度。为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和计生国策碑、国策门、广告牌以及“三下乡”、“7.11世界人口日”、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等全面宣传,坚持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党和政府对计生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给予经济帮扶政策;宣传独生子女户、双女家庭致富先进典型等,通过多种形式多方位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广大干群婚育观念的转变,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大孕情检测力度,努力提高早孕发现率。要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强化孕情跟踪服务,做到有孕情有结果,引(流)产有原因。对政策内怀孕14周以上无出生个案,要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和会审,发现有“两非”行为的,坚决一查到底。

 2、完善B超管理使用制度。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并举,B超使用管理与诚信承诺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B超使用双人操作、双人签字制度。B超室要设立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和有奖举报电话。购置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设备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设备的类型、数量、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名单报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禁止超诊疗范围配备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

四、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的监管,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医疗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采购、入库、管理、使用、报废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必须由妇产科医生开具处方。

     五、完善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凡为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否则视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当事人责任。

     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要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指导其完善落实上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七、完善综合治理制度。不断强化宣传倡导、管理监督、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为主体,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积极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整治两非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等日常工作;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执业机构、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

      2、公安局。依法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工作。

   3、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管理整治;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完善相关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4、宣传部将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做好部署、督查、总结、评估务求实效;动员、协调并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关爱女孩行动;把握宣传口径,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形成权社会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

     5、纪检监察局。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6、妇联。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八、完善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何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人口计生局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0元。

     九、完善督查督办制度。专项行动将作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