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2018-1420560 发布机构 大荆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02 公开日期 2018-08-0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大荆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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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  发〔2018〕46号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荆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大荆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大荆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

事宜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全镇红白事宜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逐步形成依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等相关红白事宜的良好社会新风尚,持续深入开展和巩固“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岳阳、汨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树文明新风的要求,坚持“党员示范、干部带头”“典型引路、宣传劝导”“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为目标,通过狠刹“大操大办”歪风,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引导全镇革除操办红白喜事宜中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不良陋习,在全镇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树立合理消费、低碳生活、节能环保观念,营造以厉行节俭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社会氛围,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全面推动我镇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基本达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使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动汨罗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提倡婚事新办。大力提倡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代婚礼。

1、程序仪式方面。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准大搞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提倡不使用乐队,用音响代替乐队,不搞搭台唱戏等铺张浪费行为。彩虹门不超过1,气球、条幅不超过2个。严禁耍新郎、新娘、公公等陋习。

2、酒席招待方面。反对肆意邀请,提倡仅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参加婚礼;出席宴席人数控制在双方合办300人以内,单方办200人以内;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600元以内(其中烟25元以下,酒80元以下),提倡推行自助餐。婚宴期间,严禁酗酒,严禁使用泡塑等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3、迎亲车辆方面。迎新车辆总数控制在8辆以内。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使用客车迎亲。

4、鞭炮燃放方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提倡使用电子鞭代替。

5、贺礼礼金方面。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200元。不收受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礼金礼品,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哄抬订婚聘礼彩礼,降低婚姻中介礼金,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过重负担。

6、环境卫生方面。事后,将婚事涉及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

(二)提倡丧事简办

1、殡葬方面。尽快实行殡仪公益化。实施惠民殡葬奖励政策,凡我镇村民遗体自愿火化,奖励1500元/具;进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另奖励500元/具;实行生态安葬的,另奖励1000元/具。以村为单位,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确保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80%以上,建成公墓的所有逝者必须到公墓安葬,严禁违规建墓、筑坟立碑,严防滥建滥葬滥修;禁止新建“活人墓”新修“豪华墓”。所有国家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去世后必须进行火化安葬,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2、程序仪式方面。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简化治丧仪式,反对大操大办,提倡丧事3天内安葬制,最多不超过5天。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出和扬幡招魂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3、“三禁”方面。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治葬期间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泡塑等一次性餐饮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

4、丧葬宴席方面。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20桌(200人)以内,每桌总价控制在400元以内(其中烟10元以下,酒30元以下), 吊唁时不发香烟、手巾,禁止搞夜宵、摆“八道”等铺张浪费行为。

5、葬礼礼金方面。控制随礼金额,反对以帮忙治丧之机向孝家索要财物,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超过200元,不收受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随礼。

6、环境卫生方面。出殡沿途不抛洒冥纸、冥钞等物品;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设施停放灵柩、搭设灵棚,提倡在殡仪馆或村民活动中心文明治丧和吊唁,事后将丧事所涉及的区域卫生打扫干净。

(三)提倡其他不办

反对假借各种名义滥办庆典、炫富显贵、借机敛财,除婚丧外,其他事项如满月、周岁、搬家、寿诞、升学、参军等一律不办。确需庆贺的,只准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得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向亲戚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

全镇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众人员要发挥率先垂范和示范引领的作用,自觉约束好家人朋友,带头抵制各种奢侈浪费等大操大办行为。不参加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事宜; 村干部、党员、直系亲属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要带头抵制大操大办红白事宜,切实做到在操办婚丧等相关事宜中,不滥发请柬,不乱收礼金,不大办宴席,做到仪式从简、人员从少,为村民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四、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管理制度

各村要把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作为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本着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禁止大操大办红白事宜村规民约内容,明确违约责任、细化处罚办法,让禁止大操大办红白事宜的《村规民约》(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

(二)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各村要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该项工作。要成立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管理本村群众的红白事宜,并结合实际,建立各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村务监督下的群众组织,协助村抓好红白事宜操办工作的督促检查,协助本村群众按规定操办家庭红白事宜,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成员2-6人。红白理事会要明确一名会员,专管村里购买操办宴席的物资,各村操办物资要按照去年下拨经费买足买实,不得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理事会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得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对所有的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要完善红白事宜登记备案工作,村民操办婚礼前后和操办丧事后要及时主动向理事会报告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红白理事会监督。村干部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镇纪委报告备案,党员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村党总支部报告备案。红白事理事会应及时掌握了解村民办理红白事宜的有关情况,组织理事会成员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要加强对村“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村要制定《红白理事会成员考核办法》,对履职的成员要奖励,不履职的成员要辞退,要务实红白理事成员责任,感受工作压力,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

(四)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小组成员,要每月对各村进行考核,每月以1000元为基数,考核低于60分的,该村当月得不到奖励,每月考核第一名的奖励该村专抓200元。凡部门单位出现违规操办的予以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对违规操办的户主曝光,并按《村规民约》制定的标准,对事主处以300元的罚款,拒不配合的由村委会报请镇财政所负责在该户惠农资金中顶格处罚500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郭永恒任组长,主任科员罗腾任常务副组长,下设推进落实组、监督检查组、殡葬改革组、打非治燃组、宣传考评组,推进落实组由罗腾兼任组长,各联包村干部、各村党总书记、各村“刹、治、树”专抓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殡葬改革组由付林芝任组长、各联包村干部、政法组线、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宣传考核组由徐升红任组长、吴尉、唐彬、付林芝、郑佳、陈智勇、姜远志、丁一章等为成员(丁一章兼任工作办公室主任);打非治燃组由唐彬任组长、安全生产组线、各联包村干部、各村党总支书记“刹、治、树”专抓负责人。各村部门单位要相应调整领导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根据本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对标找差,迅速补齐短板,于8月10日前报专项工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干部联点的村和贫困村要带头落实专项工作,率先强力推进。各村党总支书记和部门单位支部书记为本单位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专项工作与生态文化活力大荆建设统筹谋划、统筹部署、统筹推进。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村的专项工作负总责,组织、整合、协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等机构和力量,相互配合、有效推进。

(二)强化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四个严禁:“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村工作人员、党员违规或变相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和操办除婚丧外的其他事宜;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村工作人员、党员接受请托为他人主持操办除婚丧外的其他事宜和不符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十无”要求的婚丧事宜;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土、交通、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员和阻挠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婚丧喜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①镇党委将操办婚丧喜庆事且纳入年度镇村干部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整合成员单位力量,加大专项工作巡查和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②镇党委将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两学一做”、党员民主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凡存在违规操办行为的一律不得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律不得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预备党员的,一律不得批准转正;是党员的一律不得评为成为优秀;是企业负责的,一律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③镇扶贫办、民政办、村党总支部、各联包村干部要共同把好贫困户关口,凡有大操大办行为的人员,不得评为贫困户,不得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不得享受异地搬迁政策,不得列入低保边缘户。④镇计生办每月将新生婴儿及死亡数据报表同时报至创新办,创新办将根据相关信息倒查违规操办行为。⑤将“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纳入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范围,列入由“秀美乡村”、“秀美屋场”、“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⑥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0730-5312022)婚丧喜庆事宜的举报,对违反上述“四个严禁”的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党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⑦镇相关部门和联包村干部要督促指导各村组制定、通过切实可行的禁止大操大办红白事宜村规民约及红白理事会章程,并依规推选红白理事会成员。⑧镇纪委要加强对全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督查,并纳入年度督查考核管理。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再一次加大对“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行为的曝光,树立正反面典型。各村要以墙报、志愿者劝导、公益广告宣传、微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宜的先进典型事例,掀起宣传工作高潮,真正使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把《红白理事会章程》、《村规民约》、《十无》等张贴在村务公开栏,方便群众随时关注。

(四)严格责任追究。将“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纳入村以及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操办的由纪委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