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4/2017-698211 发布机构 白塘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29 公开日期 2017-03-2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白塘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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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和《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7〕6号)和汨罗市印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汨办发〔2017〕7号)的要求,确保全镇村 “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 “两委”班子,为建设更高品质的湖区名镇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二)坚持民主公开。换届选举工作要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公开职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保证党员和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

(三)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进行,做到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落实好省换届文件规定的“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对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露头就打,从快从严、决不姑息。

(四)坚持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每个村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村情民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一村一策”。

三、工作要求

本次村 “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从严把握以下要求:

(一)选优配强干部。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四强”标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群众满意的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推荐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

(二)从严控制职数。我镇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7名,根据村民人口数和合并村数相结合(各村详细情况见附件1)。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党总支设1名书记,设1名副书记;明确1名村党组织成员为组织委员,负责抓党组织建设,书记不交叉任职,提倡其他支委参加村委选举,交叉任职。

(三)优化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男57周岁以下(1959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两委”干部人选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出生日期皆以身份证日期为准。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但对此类书记群众满意度高、工作能力强且未满60周岁经镇党委同意后可列为支部委员或村委委员候选人。每个村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每个村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力争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

四、方法步骤

本次换届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确保3月份底完成村党组织选举、5月底前全部完成村级换届。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15日

⠂ ⠼/span>(一)确定机构和方案。镇党委成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艳平任组长,郭阳平、刘赞、周吉平任副组长,周荣、张志红、熊亮、汪明付、许勇波、周海舟湛朝晖、何亮、晏汨湘、郑八元、吴开新、程雄伟、全体纪委委员、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吉平任办公室主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经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研究设立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监督组及9个换届工作指导小组(详细情况见附件2)

镇党委将对派出的村 “两委”换届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组成员和村党组织负责人、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操作实施水平。

(二)开展调查摸底。逐村摸清户数、人口、党员数、流动党员数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全体包联村干部必须下至各村积极走访,要求重点走访在任村干部、党员、组长、老干部、乡贤等基层骨干以及情绪不稳定对象,要做到多次走访。走访要用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要摸清流动党员情况并联系沟通好,确定参会党员基本数据。镇党委将制定换届工作走访表、测评表、通过走访座谈全面分析研判村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

(三)优化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100人以上的村设立党总支。村党总支可按原建制村、自然村设置党支部,也可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体等设立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及兴趣爱好等,可划分若干党小组。

(四)抓好审计评议。坚持财务过关再换届,要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公示工作,重点公示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现任村 “两委”班子成员从政治素质、带富能力、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6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 “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7年3月15日4月30日

从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换届业务上把好“关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严格资格条件。切实摸清候选人真实情况,严格资格审查,特别是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省委明确的“九不选”要求,防止不符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即有下列“九种情形” 之一的不能作为候选人: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正常工作行为的

4)5年内(2011年12月31日之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

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 “两委”成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村 “两委”成员:①政治上存在问题,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②严重损害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利益,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的;③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④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⑤未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有恶意欠薪、偷税漏税、非法集资、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记录的;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⑦没有履职能力或担任村 “两委”成员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⑧不按要求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慈善救济等公益事业的;⑨在党员和村代表民主测评中满意度没有达到70%的;⑩搞违章建筑或不按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⑪故意刁难、阻碍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的;⑫参与涉砂经营、且不愿意退出的等〕。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镇党委将对各村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候选人“八联审”制度,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派出所及司法、财税、卫计等部门和组线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把关。对不能把握或存在较大异议的,由镇党委提出,报市纪委和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局等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结果无效。

(二)严格组织程序。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办法进行:

1)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老村为单位进行,村党组织以新村为单位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3)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

5)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6)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

7)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一般为9人(单数)。提倡依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2)进行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并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3)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日一般确定在430日前;(4)制定选举办法,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模版,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议定;(5)严格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

(三)严格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要注意做好提高党员到会率,按照规定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规范大会选举程序、规范投票行为、选满应选名额等工作,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根据中组部规定,以下六种情形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为保证党员参选率,要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工作,一对一地进行联系和动员,包联村干部必须通知所有应到会党员到会,力争让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回乡参加换届选举。要把参加换届的现实表现作为对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的一次直接检验,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采用书信、传真、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认可的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不得接受超过五人的委托。受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

“两委”班子选举成功后,由新一届“两委”统筹搞好村民小组合组工作以及村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5月初)

新一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开展以下工作:(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2)开展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等,逐级汇总上报,并按有关要求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做好选举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3)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自治章程、各类工作规章、职责、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等;(4)积极开展基层党建、依法治村、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对未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的,限期组织重新选举。

五、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对全镇村级班子换届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联村负责干部要履行好所联村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包村负责制,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具体到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担负起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责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纪检、派出所、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指导督查。镇党委成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组,由所联村的党政负责干部担任负责人,其他包村干部为成员,加强对各村换届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全面覆盖,全程驻点指导。各指导组和纪律监督组要把握时间节点、咬住关键内容、抓牢重点对象,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村 “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和纪律要求的会议必到、党员和村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有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村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指导工作一定要细致深入,既要人员到位,又要效果到位。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建立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建立村 “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风气不好、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包联村干部责任。落实省委“八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平台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特别要把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换届选举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向党员群众讲清楚。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要公布市镇两级选举工作机构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建立换届选举每周一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