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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4-22 公开日期 2019-04-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关于印发《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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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关于印发《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营田办事处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营田办事处辖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尚,按照《汨罗市持续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实施方案》(汨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营田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要求,坚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办事处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建设生态文化活力汨罗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基本达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六提倡、六反对”。

1) 提倡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燃放鞭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具。

2) 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文明健康的婚庆形式;反对炫富攀比、低俗闹洞房等陋习。

3)提倡厚养薄葬,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反对打卦占卜、做道场、游街抬轿等封建迷信治丧行为。

4) 提倡到殡仪馆或规定场所办理丧事,采取播放哀乐、鞠躬默哀、敬献鲜花等悼念方式;反对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高声奏乐、噪音扰民等行为。

5)提倡公墓安葬,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豪华墓。

6)提倡不办婚丧以外的其他事宜,如要办理,只能邀请亲戚简办,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反对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

2. 开展“四大整治”行动。

1)铺张浪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婚丧喜庆事宜中大办酒席、滥搭拱门、豪华车队等铺张浪费行为。

2)封建迷信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打卦占卜、扬幡招魂、做道场、游街抬轿等封建迷信活动,整治制造、销售迷信丧葬用品等行为。

3)丧事扰民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占用街(路、

巷)、公共场所和市政设施搭设灵棚、高音奏乐、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汨罗市营田办事处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永红任组长,潘柏元任副组长,宋新军、张 利、曹立群、彭勇、刘正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新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营田办事处辖区内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等工作。各社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协调、居民小组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是要继续坚持党委主抓和社区主体原则。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社区要加强总体谋划和工作指导,以居民小组为单位,逐一传达工作内容,督促各居民小组开展工作,完善居民公约、成立红白理事会。三是要落实责任。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和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时发挥社会公众人物和社会团体等各方面作用。办事处辖区内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见附件1),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办事处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操办婚礼前、操办丧礼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红白理事会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核”制度。各社区要及时梳理和汇总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 日前将《社区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办事处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处将在每月28日前将《汨罗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12 月中旬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充分运用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聚焦“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将文明新风理念、成功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人物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对陈规陋习反面典型进行查处曝光;通过举办专题文艺演出,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成风化人,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每一个居民,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广泛宣传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加强执纪问责。严格督促检查。办事处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时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居民公约是否修订、红白理事会是否成立和有关责任是否落实、陈规陋习是否破除、文明新风是否树立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严格纪律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纪检组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责不力、工作不实、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严肃追究社区主体责任。

 

 

附件: 1、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样本)

2、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居民公约指导内容(样本)

3、汨罗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员(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和带头落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要求,作出如下承诺,并请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 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2. 不操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戚乔迁、寿诞、升学、参军等其他喜庆事宜,切实做到不攀比送礼、不铺张浪费。

3. 不授意他人为本人、本人直系亲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其他喜庆事宜,如若操办,视为本人操办。

4. 不违规参加他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坚决不参加他人操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向他人赠送礼金礼品。

5. 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新风正气的推动者。

 

 

承诺人签字:

2018 年  月  日

 

 

 

 

 

 

 

附件2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居民公约

指导内容(样本)

1. 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的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尚。

2. 提倡婚礼新办。结婚彩礼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 万元,不哄抬“天价”彩礼(聘礼)和嫁妆,亲戚以外人员随贺礼最高不超过200 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20 桌(200 人),办酒席不超过1 天。反对组织豪华车队、选择豪华酒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3. 提倡丧礼简办。丧葬活动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进行,一般控制在3 天以内,不违规摆酒设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4. 提倡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5. 实行操办婚礼前、操办丧事后报告制度。婚礼在操办前10 个工作日应向村(居)红白理事会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丧事应于事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红白理事会每月向社区居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 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居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规定,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引导亲戚和身边人员落实居民公约,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蔚然成风。

7. 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明确“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能,制定婚丧事项操办章程,通过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长辈推选为理事会成员,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办理婚丧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8. 制订奖励惩戒处罚规则。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不遵守规定、不执行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社区居通报曝光,取消其文明家庭、先进事项等评选资格。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先进事迹、模范典型大力宣传、通报表扬,激发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