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子祠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清畜禽禁养区退养情况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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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理清畜禽禁养区退养情况的

紧急通知

 

各村:

根据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政府、市局相关指示精神,请各村把域内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年出栏牲猪50头以上)核实登记造册、加盖村委会公章,于明天上午交农业组办公室。时间紧急,务必落实。

特此通知!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2108年7月10日

附:说明  表格


1:

 明

(一)禁养区划定范围

1、汨罗江境内主要干流河岸线两侧100米范围以内(有堤防河道自堤内坡脚起100米范围内,无堤防河道自岸线起100米范围内);

2、镇域内小一、小二型水库周边500米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范家园集镇、屈子祠集镇、镇域内医院、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规划周界外1000米范围内,乡镇村庄人口集中区城规划周界外500米范围内;

4、G240国道、京珠复线、京广铁路、武广高铁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红屈线100米;老旅游线、岩双线、乡西路等主要交通支线50米两侧以内的区城; 

5、屈子文化园核心景区规划范围内、屈子祠纪念馆、屈子祠景区、屈子书院、普德文化旅游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骑行公园、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缓冲区以及基本农田区。

6、湘江干流两岸500米、洞庭湖5000亩内湖沿岸1000米、地下水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流100米集雨面积范围;

7、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区;

8、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9、其它未尽事宜,以屈子祠镇人民政府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文件为准;

除禁养区范围外,其它区城均为限养区。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各县市区禁养区内畜禽专业养殖户核实登记表(年出栏生猪50-499头)

县市区:

局长签字(盖章):

分管副县市区长签字(盖章):

序号

养殖场名称

户主(法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养殖场规模(年出栏)

栏舍面积(㎡)

 

 

 

 

 

 

 

 

 

 

 

 

 

 

 

 

 

 

 

 

 

 

 

 

 

 

 

 

 

 

 

 

 

 

 

 

 

 

 

 

 

 

 

 

 

 

 

 

 

 

 

 

 

 

 

 

核实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