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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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政人〔2023〕1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洋同志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刘湘华同志(女) 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曹万齐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廖辉祥同志    任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李应求同志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凯云同志    任市库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水清同志    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市桃林林场场长职务;

胡世瑜同志    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金霖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四龙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欣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卫同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唐望同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协军同志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日东同志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丛笑同志市楚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