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发改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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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改局围绕“一二三四”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为主线,着力抓好经济运行监测、争项争资、重大项目建设、价费监管、国防动员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编印下发并组织学习《发改系统法律法规汇编》,积极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发改讲堂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招投标法》《价格法》等,干部职工如法网学法考法的达标率、通过率均达到100%。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部门协助,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今年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40余件,审批地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2个、审结2个,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了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发展环境。

  (二)积极抓好争项争资。抢抓机遇、吃透政策、精准发力,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资金投向和上级专项支持领域,精准谋划了一大批项目,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对接协调,积极争资争项,全年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46亿元。与财政部门一起牵头抓好全市争项争资工作,全市共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33.49亿元,增长率排名岳阳六县(市)前列,为汨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提前做好2024年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共储备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69个,专项债项目41个。

  (三)大力推进项目建设。1-12月,全市开工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32个。通过积极争取,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湖南天鑫教育科技公司教育建设等2个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强力推进抽水蓄能、火电、风电、光伏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岳阳南部能源基地初见雏形。投资81.04亿元的玉池抽水蓄能项目于1月19日核准并在6月11开工建设。2023年9月协调各方签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安置三方协议》,启动安置居民点、复建水库、道路工程、下穿京广铁路涵洞及项目和移民安置工程EPC模式等前期工作。投资85.36亿元陕煤汨罗2x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于8月9日通过可研报告评审,11月15日获省发改委核准批复,12月26日召开开工动员大会。汨罗市光伏开发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约100万千瓦,其中屋顶分布式装机33.08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和地面分布式66.92万千瓦。先后引进国电投、中核、中石化、华能等央企参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装机并网18.5万千瓦(其中试点工作推进前约0.5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并网有6.26万千瓦。

  (四)切实保障和稳定民生。一是加强价费监管,物价保持基本稳定。印发《汨罗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2份,依法批复收费文件12个,办理涉案物价格认定233起。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二是认真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回头看”。制定出台了《汨罗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管理办法》(汨办发〔2023〕28号),对安置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安置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和成员、管理员的职责以及安置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对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土地山林权益管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物业管理、保洁管理、消防管理、消防管理、维护维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守住能源安全生产底线。开展非煤矿山和市内的电力重点用户用电安全检查;配合水利部门和国资中心,对下属的小型发电站和集贸市场、老旧小区、中心市场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对全市油气管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共发现安全隐患8处,均已整改到位,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争项增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推动特别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一件三证”,确保2024年6月份前开工建设。按照专项债券支持的十一大领域,进一步包装谋划项目,相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可研批复和初设批复。同时持续抓好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增发国债、开发性专项贷款等项目储备工作。跑部进京、跑省进厅,加强向上对接协调,提高项目申报精准度。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重大能源建设项目,以增量化解存量,确保GDP、固投等主要经济指标,民间投资占比、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等考核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湖南稳增长“二十条”政策,积极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打赢六仗稳增长”活动,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市场竞争公平、行政效率高效、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进一步夯实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项目审批流程、统筹抓好项目管理,牵头制定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从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概算审批和预算评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到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资产移交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部门和业主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和内容建设,规范工程变更和资金使用行为,不留盲区死角,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定期督查跟踪督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实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