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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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招办发[2019]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弼时镇境内白沙河(含支流李家河)河道及周边区域;

2.3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732.61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主要工程内容为:清淤2332m3,整治白沙河堤岸5.9公里和支流李家河堤岸0.83公里,修建生态沟5.5公里,设置30座1m3农业废弃物收集池,铺设镇区集贸大市场至李家河入口污水主管网0.7公里。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6工期要求:12个月;

2.7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中标人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造价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除设计负责人以外,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连续3个月(2019年9月~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必须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从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4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获取标书。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6.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16号9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汨罗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汨罗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730-524408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地址:汨罗市弼时镇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139740572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汨罗市归义街91号

联系人:杨文锋

电话:150730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