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
2、填写《家庭情况收入证明》或申请人单位提供的在岗在职及其职务情况证明。
3、申请人配偶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证明。(注:湖南省内的必须冻结其公积金帐户)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四份。
5、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指结婚证,离婚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三份。
6、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已付清20%或30%购房款的发票(收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税费的发票或不动产增值税发票、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及其配偶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最近12个月代发工资记录,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8、首套房贷款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含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都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