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 | 矛盾调解 | ||
诉求编号 | 政务热线[2022]393079 | ||
诉求内容 |
张先生2次重复来电投诉:【曾于2022-07-18 22:00:36来电:7月10日,我与汨罗市工业园龙舟大道东的湖南京美饰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该公司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签订不平等合同,我给该公司支付货款,对方负责购买材料,但是我提交订单后该公司却不提供货品的详细费用清单,也没有按照我的要求提供货品,且该公司提供的产品没有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因此我认为属于三无产品,现来电希望部门核实后帮助我与该公司解除合同。】此次来电补充诉求:希望部门核实后帮助我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并督促该公司退还9万元全款费用。联系电话:135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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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汨罗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先生:您好!您的来电已获悉,现将相关回复如下:接到投诉电话后,我单位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我所组织双方在湖南京美饰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湖南京美饰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退回张先生69000元。 感谢您的来电!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所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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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 张先生 | 事件地点 | 汨罗市归义镇 |
责任单位 |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所 | ||
诉求时间 | 2022-07-19 10:26:29.0 | 办结日期 | 2022-07-22 10:26:29.0 |